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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2011]108号
【颁布时间】 2011-09-06
【实施时间】 2011-09-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0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合肥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二五”规划

[接上页]
(二)以特色优势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1.构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以各类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知识创新主体、以科技中介机构为服务支撑主体,以项目为纽带,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构建具有合肥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选择对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有重大作用的共性、关键性技术,推进产学研实体化,组建产学研合作的研发平台,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2000项,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到2015年,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企业研发机构、研发经费、研发人员、授权专利占全社会的比例达到80%以上。

  激发自主创新的动力源泉。优化知识创新发展环境,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面向我市发展需要,重点加强应用开发研究,按照产业人才需求调整设置专业学科,促进专业学科与产业对接。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原始创新优势和人才培育优势,围绕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培育科技团队和学科带头人,形成以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建设和发展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进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建立应用研发平台、检测中心。培育壮大一批服务于创新的研发服务机构,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2.提升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建设科技创新核心示范区。建设完善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合肥创新平台(即“一中心、三基地”: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科研集群基地、孵化基地、产业基地)。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立体化、网络化、一体化区域创新公共服务中心。科研集群基地汇集国内外应用技术研发力量,形成自主创新要素集中区。孵化基地着力向集约化、专业化、多元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产业基地重点建设动漫产业暨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光伏产业、公共安全产业基地等,着力培育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具有合肥特色的新兴产业发展模式。

  示范带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发展。按照“高端引领、产业提升、先行先试、辐射带动”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聚焦发展,不断放大创新的需求效应、联盟效应、服务效应、园区效应和激励效应,获取更多的产业、科技、人才和改革成果,树立自主创新新标杆,打造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品牌。以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培育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建设创新型企业为重点,辐射带动建设特色区域创新体系。

  推进合肥经济圈创新合作。深化合肥经济圈相关城市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形成整体优势,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建设区域技术交易中心,积极开展科技交易活动,加快合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经济圈内产业化进程,形成区域技术协作网络。培育发展区域技术产权交易、转移、转化、评估等中介机构,提高区域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水平。

  3.促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

  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最大限度地获取国际上的最新知识、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与世界一流的科研、学术机构建立起长期战略伙伴关系,有计划、有组织地策划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参与和发起国际研究计划,创办国际学术组织,共建研究机构。力争“十二五”末,建成1个国际合作科技园区、2个孵化基地、10个高端研发中心。

  加快与长三角地区科技对接合作。充分发挥长三角合作机制,加强与长三角主要城市的合作交流,积极共享长三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面向长三角开展科技合作、产业合作,大力引入科技型企业和承接具有科技含量的产业转移项目,支持企业以各种途径与长三角开展科技合作,鼓励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到我市发展分支机构,大力引入长三角科技金融机构到我市发展业务。促进产业转移和成果转化有机融合,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谋取更大发展空间。

  促进科技招商引资引智。创新承接产业转移,加强与中电科集团、中航集团、中钢集团、中建材集团等战略合作,推进央地科技合作机制改革,支持驻肥转制科研院所与本地企业兼并重组,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积极与国内外知名民企合作交流,促成更多知名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和产业基地。依托产业优势和科技资源,针对产业链缺失环节,组织开展科技招商,完善产业链,引进高端人才,攻克关键技术,承接高端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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