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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加强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例行监测,提高企业运行质量。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扩规模上档次,逐步做大做强。积极探索企业与基地紧密、稳定、长期合作的有效途径。引导企业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延伸产业链条,开发产品新功能,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适应垦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培育新型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内部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探索通过股权调整、增量投资等方式推进同类企业整合,支持一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发展壮大。 4.稳步推进工业园区建设 优化产业布局,有条件的垦区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提高产业集中度,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探索互利共赢的垦地合作工业园区开发与建设的新路径,增加职工就业渠道和收入。有选择地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园区上规模上水平。加强园区管理,提高配套服务能力,促进园区健康发展。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起更加完善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1.完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全面实行土地承包合同制,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充分发挥国有农场统一经营优势,切实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培育现代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制农业公司等生产经营组织,推进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 2.深化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改革 围绕建设大基地、培育大企业、形成大产业的发展战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入推进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改革,建立起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不断完善企业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决策和运作机制。加强集团化垦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实现体制机制转换;加大产业整合力度,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借助资本市场,提升资金融通能力;处理好集团内部利益关系,形成加快发展的合力。积极吸纳社会资本,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协同发展,提升企业发展活力。鼓励其它垦区创造条件,培育发展产业集团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垦区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企业集中,在发展中壮大实力。 3.推进国有农场改革 根据国有农场多层次、多样化管理的特点,分类确定改革方向和职能定位。推动有条件的农场、尤其是集团化垦区的农场,按照企业化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和发展公司制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地子公司、分公司。总结农场改为管理区、开发区等改革模式经验,探索加强区域行政管理和促进农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组织形式。 4.加快分离以农场办社会职能 结合垦区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将国有农场承办的普通中小学、医疗卫生、民政、社区管理等社会职能就近移交当地政府管理。积极开展国有农场分离社会职能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四)着力改善民生 以改善居民民生为重点,推进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多渠道促进职工增收,建设居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1.大力促进职工增收 提升农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特色产品生产,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不断增加职工农业经营性收入。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劳动力就地转移,加强职工培训,积极引导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职工工资性收入。落实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职工的补贴性收入。正确处理集团、子公司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完善产业化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职工的合法收益。继续加大减负力度,建立健全职工负担监管机制,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防止职工负担反弹。 2.完善公益性基础设施 加快农垦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进度,基本完成农垦危房改造任务。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基本解决垦区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道路建设,初步形成垦区内外公交资源相互衔接、方便快捷的客货运输网络。加强供电、供水、通信、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职工生活小区废弃物无害化、能源化、资源化利用,实施沼气工程、清洁工程、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切实改善职工生活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垦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