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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申报项目所在科室人员情况 1.人员总数--填写申报项目所在科室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及其他工作人员。 2.平均年龄-学士各栏--填写申报项目所在科室全部工作人员的情况。其中掌握外语人数--填写能熟练听、说、读、写的人数。 3.专科带头人--必须是在申报项目单位执业注册的执业医师,可以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4.在相关专业社会团体任职情况--填写地市级以上与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有关的社会团体中的任职情况。 5.在相关专业期刊编委会任职情况--填写地市级以上机构举办的、与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相关的正式期刊编委会中的任职情况。 6.专业类别--分别填写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其他。 六、申报项目建设计划 1.建设内容--填写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如研究制定中医诊疗方案、中医特色疗法、中医治疗难点和解决措施、人员培训、学术网络建设、适宜技术推广、信息收集整理、完善科室基础管理、扩大科室规模、改善基本设施条件等等。 2.具体指标--根据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填写各方面的建设工作指标,如具体病种中医诊疗方案的梳理、优化,中医治疗难点研究和解决措施的制定等;人员培训方面,明确每年派出的进修人员数、专业等;中医特色疗法方面,明确推广的技术项目、方式方法及达到的目的等。 七、初审意见 1.说明所填写内容的可靠性。 2.对申报项目的特点、创新性、先进性及建设计划的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的意见。 3.对申报项目所在科室近两年内是否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是否发生严重的医德医风问题以及自2010年4月以来科室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予以明示。 4.在纸质文本上必须按要求由负责初审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医院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