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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培养和造就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民政人才队伍,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民政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到2020年,民政系统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24万人。同时,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0万、养老护理员600万、灾害信息员75万,人才队伍规模与民政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需求相适应。 民政人才发展战略目标
--民政人才队伍素质大幅度提高。到2015年,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5%,民政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总量占民政事业单位人才资源总量的30%以上,民政高技能人才占民政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左右;到2020年,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95%,民政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总量占民政事业单位人才资源总量的35%以上,民政高技能人才占民政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以上。 --民政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注重人才发展的优化配置,城乡区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在坚持整体人才开发和全面提高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的整体布局,使各类民政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区域分布、层次分布、类型分布等趋于合理。引导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使乡镇(街道)一级基层民政人才短缺局面得到明显改善。 --民政人才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遵循民政人才发展规律,进一步健全民政人才培养、评价、开发、使用、流动、激励机制。民政人才工作投入增长高于民政事业投入增长幅度,逐步形成有利于高素质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培养和引进民政领军人才。 发展目标:到2020年,培养一批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领军人才、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 主要举措:健全民政领军人才选拔机制、培养机制、使用机制、淘汰机制。民政部制定发布评选办法,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遴选国家级民政领军人才,各省区市民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择优推荐民政领军人才。邀请民政领军人才参加专题研讨和研修,为现代民政发展出谋划策。民政领军人才优先承担有关民政业务领域重点项目或研究课题,优先担任民政部咨询和评审专家。建立领军人才与民政部直接联络机制,向民政部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鼓励和支持民政专业技术、技能领军人才参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高级专家选拔。加强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建设,依托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项目、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大力引进和培养民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领军人才,形成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专业技术创新团队。建立全国民政领军人才信息库。研究制定民政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 专栏一 实施民政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民政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每年在全国民政系统遴选培养若干名工作业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在本领域拥有较高知名度,在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和高技能领军人才。 2.民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民政事业单位实际,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民政部所属事业单位重点引进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和医疗卫生机构、知名企业等从事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引领和带动单位某一领域创新发展的领军人才。地方民政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二)大力加强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各级民政部门领导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培养一批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积极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高素质民政部门领导人才。 主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人才理论武装,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开展科学发展观以及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和社会管理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协调配合的能力、用干部带队伍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建立新任民政厅(局)长培训制度,加大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盟)和县(区、市)民政局新任局长的培训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