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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民政部
【颁布时间】 2011-09-29
【实施时间】 2011-09-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0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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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培养和造就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民政人才队伍,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民政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到2020年,民政系统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24万人。同时,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0万、养老护理员600万、灾害信息员75万,人才队伍规模与民政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需求相适应。

  

  民政人才发展战略目标

  

  

指标

2010年

2020年

民政行政机关人才

8.9万

8.9万

乡镇民政助理员

5.0万

5.0万

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职工

62.7万

90.3万

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不含福利企业)职工

5.4万

7.8万

其他社会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殡葬)职工

8.4万

12.1万

民政人才资源总量

90万

124万

 

民政范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11.3万

150万

养老护理员

3.0万

600万

灾害信息员

3.3万

75万



  

  --民政人才队伍素质大幅度提高。到2015年,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5%,民政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总量占民政事业单位人才资源总量的30%以上,民政高技能人才占民政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左右;到2020年,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95%,民政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总量占民政事业单位人才资源总量的35%以上,民政高技能人才占民政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以上。

  

  --民政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注重人才发展的优化配置,城乡区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在坚持整体人才开发和全面提高人才队伍能力素质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的整体布局,使各类民政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区域分布、层次分布、类型分布等趋于合理。引导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使乡镇(街道)一级基层民政人才短缺局面得到明显改善。

  

  --民政人才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遵循民政人才发展规律,进一步健全民政人才培养、评价、开发、使用、流动、激励机制。民政人才工作投入增长高于民政事业投入增长幅度,逐步形成有利于高素质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培养和引进民政领军人才。

  

  发展目标:到2020年,培养一批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领军人才、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才。

  

  主要举措:健全民政领军人才选拔机制、培养机制、使用机制、淘汰机制。民政部制定发布评选办法,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遴选国家级民政领军人才,各省区市民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择优推荐民政领军人才。邀请民政领军人才参加专题研讨和研修,为现代民政发展出谋划策。民政领军人才优先承担有关民政业务领域重点项目或研究课题,优先担任民政部咨询和评审专家。建立领军人才与民政部直接联络机制,向民政部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鼓励和支持民政专业技术、技能领军人才参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高级专家选拔。加强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建设,依托重大科研和重大工程项目、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大力引进和培养民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领军人才,形成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专业技术创新团队。建立全国民政领军人才信息库。研究制定民政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

  

  专栏一 实施民政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民政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每年在全国民政系统遴选培养若干名工作业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在本领域拥有较高知名度,在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和高技能领军人才。

  2.民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民政事业单位实际,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民政部所属事业单位重点引进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和医疗卫生机构、知名企业等从事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引领和带动单位某一领域创新发展的领军人才。地方民政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二)大力加强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各级民政部门领导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培养一批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积极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高素质民政部门领导人才。

  

  主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人才理论武装,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开展科学发展观以及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和社会管理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协调配合的能力、用干部带队伍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建立新任民政厅(局)长培训制度,加大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盟)和县(区、市)民政局新任局长的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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