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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民政专业技术人才 民政专业技术人才是指企事业单位中掌握专业知识、具备专业能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6.民政技能人才 民政技能人才是指民政社会服务各领域掌握特殊知识和专业技能、直接从事生产和服务性工作的一线从业人员。 7.民政高技能人才 民政高技能人才是指民政技能人才中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员,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主要指标说明 1.民政系统人才资源总量 规划提出,到2020年,民政系统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24万人。测算依据如下: 《2011年民政统计年鉴》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各级民政行政机关职工总量为8.9万人,乡、镇民政助理员总量为5.0万人,民政事业单位职工总量为62.7万人,据此估算出现有民政人才资源总量约为90万人。按照民政行政机关职工总量零增长,乡镇民政助理总量零增长,其他各类民政人才资源按以往民政人才资源总量每5年增长20%的增速测算,2020年,民政人才资源总量约为124万。 2.民政范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总量 规划提出,到2020年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0万、养老护理员600万、灾害信息员75万。上述数据分别以社会工作、老年人福利和防灾减灾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提出。 3.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受高等教育比例 规划提出,到2015年,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5%;到2020年,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95%。测算依据如下: 目前,全国民政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78.4%(参考《2010年民政统计年鉴》)。考虑到各地招考公务员时要求报考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规划根据当前各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情况,提出2015年、2020年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目标。 4.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0年民政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力争达到1:4:5。测算依据如下: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2020年国家各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目标10:40:50,提出2020年民政各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目标。 5.高技能人才占民政技能劳动者的比例 规划提出,到2015年,民政高技能人才占民政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左右;到2020年,民政高技能人才占民政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以上。测算依据如下: 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2015年全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左右,2020年达到28%左右。考虑到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状,规划提出的2015年民政高技能人才发展目标略低于国家平均水平,2020年与国家平均水平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