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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中电子材料:文字作品的扫描文档,字迹要清晰。纸质材料:a袋报送1份,b袋报送1份(详细要求可参阅附件2:《申报材料说明》)。 (二)申报材料需由委托部门报送,或经委托部门同意由申报人所在出版单位人事部门报送(只受理单位报送材料)。 (三)评审结果由总署职改办通知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按总署职改办的要求办理材料清退和通过人员证书。 (四)受理申报材料的日期为2011年10月20日至 2011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通知及本通知所提及的文件、电子表格等,可从http://www.gappedu.gov.cn职称评审专栏查阅、下载。 (六)报送材料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五层520室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徐令德 王 鑫 联系电话: 010-68008752010-68008166(传真) (七)政策咨询: 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 联系电话:010-83138770 附件:1. 全国性出版评奖名称 2. 申报材料说明 新闻出版总署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全国性出版评奖名称 1.“五个一工程”奖(文艺类图书奖)、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2.中国出版政府奖、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 3.韬奋出版奖、中国优秀图书奖。 以前设立,目前不再评审的奖项: 4.国家图书奖、韬奋出版新人奖、中国期刊奖、全国优秀音像制品奖、全国优秀电子出版物奖、全国优秀科普读物奖、全国优秀科技图书奖、全国优秀少儿读物奖、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奖、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奖、中国古籍整理图书奖、中国辞书奖、全国民族图书奖、中国辞书奖、全国优秀美术图书奖、全国优秀教育图书奖、全国优秀外国文学奖、全国优秀青年读物奖、全国优秀文艺音像制品奖、全国优秀科技音像制品奖、全国优秀教育音像制品奖。 5.中国图书奖、全国书籍装帧艺术展览奖、全国优秀畅销书排行奖、全国出版科研优秀论文奖、全国优秀中青年图书编辑奖。本条仅限获得所列奖项一、二、三等奖的人员。 附件2 申报材料说明 一、材料报送方式和程序 材料具体报送程序如下: 1.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情况按要求填写《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zszgb@163.com。职改办审查电子邮件后,会回复是否同意进一步报送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填写有疑问的表格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单位人事部门。 2.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要求提交申报人的资格材料(a袋)和业绩材料(b袋)纸质材料到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同时制成电子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也可刻成光盘寄到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职改办审核后,若需补充材料会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补齐所缺材料。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一)单位提供的材料 正常申报需提供以下前3项,破格申报需提供以下4项: 1. 《委托评审函》,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每单位1份。函中应注明委托评审人员的姓名、拟评审职务和评审人员所在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空缺情况。 2. 《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由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或出版单位填报,每单位1份。 3. 《公示情况说明》,申报单位出具的所有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说明原件,每人出具1份。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地点,有无群众意见,若有意见写明调查处理结果。 4. 破格申报另需提供经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其破格申报的 《破格报告和破格申报意见》,破格申报人员每人1 份。 (二)申报人资格材料(a袋) 共11项。其中2~11项资格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首页要有目录。该册与《公示证明》、《破格报告和破格申报意见》(上款第3、4项)及2本《评审表》、2张照片(本款第1项)一起装入大信封(或档案袋)。袋外封面按要求贴统一格式的《出版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袋面需注明“a袋”,编号由总署职改办统一排序。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一式2份及与评审表上相同的本人半身2 寸照片2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