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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办[201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11-08
【实施时间】 2011-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2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考核工作的要求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提出调整考核内容和年度各项考核工作的量化指标,报市政府目标办审定后实施。

  被考核单位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按照要求提供规范性文件、案卷、材料和情况,为考核工作提供条件。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并根据本县区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对本县区的乡级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实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附件:

  
纳入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的单位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开封新区管委会)

  二、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

  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水利局、农林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粮食局、安全监管局、畜牧局、文物公园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气象局、河务局、烟草局、无线电管理局、银监局、人防办、地震局、农机局、盐业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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