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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发[2011]74号
【颁布时间】 2011-12-03
【实施时间】 2011-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3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湖北省大型排涝泵站调度与主要湖泊控制运用意见(修订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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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当长湖水位超过32.50m,接近33.00m,若下游洪湖水位在25.50m以下,可由习家口闸下泄50至70m3/s,田北片下泄100至120m3/s,缓解上游紧张局势。

  

  (4)当长湖水位接近33.00m,且上区持续降雨,预报将超过33.00m时,关闭双店排洪闸。

  

  (5)当长湖水位接近33.00m,且上区持续降雨,预报将超过33.00m时,运用长湖内垸分洪。

  

  (6)当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长湖水位在33.00m,预报将超过33.00m,运用借粮湖和彭冢湖分洪(彭冢湖分蓄洪区没有分蓄西荆河洪水时)。其分洪先后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长湖需分洪量多少决定。若分借粮湖时,临时分洪口选择在蝴蝶的窑湾附近;若分彭冢湖时,则通过双店排洪渠向彭冢湖分洪。

  

  (7)当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长湖水位在33.00m,预报将超过33.00m,且下游洪湖水位在26.00m以下时,可由习家口闸下泄50至70m3/s,田北片各闸下泄100至120m3/s。

  

  (8)当以上措施仍不能保证长湖围堤安全时,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具体保堤措施。

  

  4运用长湖内垸、借粮湖、彭冢湖分洪区分洪调蓄保安的具体措施分别由荆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潜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荆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后执行。

  

  (二)洪湖。

  

  1基本情况:洪湖以上承雨面积5980km2,湖堤设计高程28.00m(堤身断面和高程不足部分应尽快完成)。

  

  2洪湖特征水位:设防水位25.80m,警戒水位26.20m,保证水位26.97m;汛前控制水位24.20m,汛期蓄洪限制水位24.50m(每年5月1日至8月31日)、25.5m(每年9月1日至10月15日);非汛期洪湖越冬水位24.00至24.50m。

  

  3采取统排措施后,洪湖水位仍将持续上涨,并危及围堤安全时,视水雨情况运用螺西和万全垸备蓄区分洪蓄水。

  

  4运用螺西和万全垸备蓄区后,仍不能保证洪湖围堤安全时,由荆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采用其它应急措施。

  

  (三)斧头湖。

  

  1基本情况:承雨面积1263.1km2,围堤设计高程25.0m。(围堤断面和高程不足堤段要求尽快完成)。

  

  2湖泊特征水位:设防水位21.50m,警戒水位22.80m,保证水位23.94m;汛前控制水位20.50m,汛期蓄洪限制水位实行分期控制,每年5月1日至8月15日为20.50m,8月16日至10月15日为21.50m。

  

  3分洪调蓄方案:(1)当斧头湖水位超过23.00m,嘉鱼县黄沙湾鱼场(5.5km2)、三洲鱼场(0.7km2)、东湖分场(1.0km2)、麻花嘴(1.0km2)、鲍家湖(0.7km2)等渔场进水调蓄,其围堤不得在现状22.5至23.5m基础上加高。(2)当金口泵站全力抢排,湖水位接近23.94m,预报仍将继续上涨时,运用枯竹海(6.4km2)、中间湖(3.0km2)、泉水湖(7.5km2)等围垸分洪调蓄。(3)当以上围垸分洪调蓄,湖水位仍不能稳定在23.94m时,为保证广大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向老围垸向阳湖(35km2,耕地3万亩)进行分洪。

  

  (四)鲁湖。

  

  1基本情况:承雨面积307.4km2,围堤设计高程23.50m(围堤断面和标高不足的堤段要求尽快完成)。

  

  2湖泊特征水位:设防水位21.50m,警戒水位21.80m,保证水位22.43m;汛前控制水位20.50m,汛期蓄洪限制水位实行分期控制,每年5月1日至8月15日为20.50m,8月16日至10月15日为21.50m。

  

  3分洪调蓄方案:鲁湖水位达到22.43m,预报仍将上涨时,关闭鲁湖闸或采取破垸分洪调蓄,具体方案由武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确定。分洪调蓄时,先分张郑湖,再分玉门湖和三门湖,最后分花莲湖。

  

  (五)梁子湖(包括牛山湖)。

  

  1基本情况:承雨面积2085km2,湖泊围堤设计高程23.20m(围堤断面与高程不足的堤段要求尽快完成)。

  

  2湖泊特征水位:设防水位19.00m,警戒水位20.50m,保证水位21.36m;汛前控制水位17.50m,汛期蓄洪限制水位17.80m(每年4月21日至8月15日)、19.00m(8月16日至10月15日)。

  

  3分洪调蓄方案

  

  (1)当梁子湖水位达到21.20m,预报水位将超过保证水位21.36m时,鄂州市、武汉市江夏区、大冶市在梁子湖内一九七六年以后围垦的涂镇湖、前澥湖、山坡湖、仙人湖等湖先分洪调蓄。

  

  (2)当梁子湖水位继续升高,达到保证水位21.36m时,牛山湖开闸调蓄,保持与梁子湖水位一致。

  

  (3)实施以上措施梁子湖水位仍不能降至保证水位21.36m以下时,为了保证梁子湖广大地区和鄂州城区的安全,鄂州市、武汉市江夏区在梁子湖内的所有围垸(不含广家洲、外塝)破垸分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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