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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十四)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其他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合作,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发布、岗位信息、网络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管理,及时发布各类用人单位的就业信息,提高就业信息的有效性。 (二十五)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各县、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完善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实名制,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要进一步完善就业登记办法,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费缴纳和享受待遇联动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做好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 (二十六)强化就业援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所在地高校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情况,将其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各高校可根据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女性、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等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促进其实现就业。 (二十七)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对到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办理、工龄确定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要加大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招聘过程中的各类欺诈行为。要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的有关规定,保障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要切实落实取消就业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的有关规定,防止各类就业歧视,维护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权利。 七、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开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他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共同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作。 (二十九)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特别是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评先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各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典型事例和精神风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0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开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