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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积极推进老龄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老年护理人员职业化培养的新路子,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有关规定,将老年护理作为市属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的教学专业,纳入招生教学计划,面向社会培养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积极改善老年护理队伍人员结构,不断提高老年护理专业水平,逐步实现老年护理职业化。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和网络,提升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水平和为老服务水平。大力培育老年民间组织,充分调动社区老年群众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实现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八)不断扩大老龄工作宣传和社会参与度。进一步做好全市老龄和养老事业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完善老龄信息共享机制。加大老龄政策宣传和养老机构项目招商引资力度,让更广大的社会组织了解促进城乡养老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老龄服务项目。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养老机构情况推介,让更多的老年人掌握机构养老信息,为其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方便。强化家庭成员养老、助老责任意识,提倡家庭子女出资为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广泛开展孝老、敬老、爱老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为城乡养老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九)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本规划是全市城乡养老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区(市)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市老龄办负责本规划的协调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2013年下半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5年底进行全面评估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