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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切实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1.建立市、县区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完善协会章程,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建立起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 2.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依托菏泽学院建立市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培训基地和农村体育骨干培训点,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提升管理水平。 3.在全市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实行体育指导员上网登记注册制度,建立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逐步完善以培训、管理、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健身志愿服务的比例。 4.组建市、县区两级全民健身宣讲团。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深入社区、机关、学校等宣讲,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和健身技能。立足基层,坚持示范推广与日常指导相结合,创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平台,推广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树立崇尚互助、强健体魄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着力推动城乡体育、人群体育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各县区政府要将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以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城区镇、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完善体育健身指导站、文体活动中心、老年体协、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体育健身站点等体育组织,整合辖区单位、学校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举办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开展以建设一处公共体育设施、组建一个体育健身指导站、成立一个体育俱乐部、推广一批特色体育健身项目、人人掌握一项体育健身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级、省级“体育先进社区”争创活动。 2.大力发展农村体育。各县区政府要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政府要组织建设集中居住社区和分散居住社区中心村的体育场地设施,建立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体协、老年体协、健身站点等体育组织,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下乡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全省农民运动会。开展特色体育县、乡镇创建和国家、省级乡镇体育健身示范工程评选活动。 3.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建立健全基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重视培养少数民族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以民族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配合有关部门办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 4.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把学生体质状况和参加锻炼情况纳入各类招生考试之中。加强县区体校建设,各县区至少建有一所独立办学的“三集中”或体教结合的体育学校。进一步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组织好全市中小学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等项目联赛,继续办好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并选拔优秀青少年运动员参加省以上竞技比赛。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新建一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健身营地。促进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与学校体育教学和训练项目衔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5.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办事处)、社区四级老年人体育协会,重视老年人体育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交流展示比赛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山东省老年人运动会。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 6.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在公共体育设施新建和改造中,统筹考虑残疾人健身特殊需求,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积极培训残疾人运动员和协助有关部门组队参加省残疾人运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