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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1]134号
【颁布时间】 2011-10-26
【实施时间】 2011-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5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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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将气象灾害防御体系、防雷安全监管、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要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法律法规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预警信息发布及部门应急联动演练和专项检查,做好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应用效果评估工作。

  

  (十二)加大扶持力度。要根据《南京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启动“城市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工程二期”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重大突发性灾害天气精细化预报预警能力。各区县政府要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多渠道增加投入。各级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保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同时,积极探索财政支持的灾害风险保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保险等金融政策在支持气象灾害预警预防工作中的作用。

  

  (十三)增强科技支撑。聚焦“四个第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切实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气象灾害防御科技创新中的作用。要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级气象业务科研机构的气象科技交流与合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的关键技术纳入科研计划,加强适合南京城市特点的精细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防御应急服务等技术研发,切实提升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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