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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泰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11]63号
【颁布时间】 2011-10-26
【实施时间】 2011-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45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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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努力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水平。

  建立全民健身科技服务网,提高全民健身科技服务信息化水平,定期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和各类健身知识培训班,大力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在全市开展“我的体质我知道”体质检测活动,组织群众进行日常体质测定和体育锻炼达标测试,建立居民体质档案,通过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加强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全民健身科技服务达标争创活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的升级改造,打造全民健身科技服务精品工程,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水平。扩大国民体质检测网点,不断向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延伸。推行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质测定标准,广泛开展测定、达标活动,对符合标准者颁发证书证章,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充分利用体育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智力优势资源,加强全民健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民健身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能力。

  (六)大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建设。

  1.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分级培训制度,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以体育项目健身技能传授为主,一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以竞赛活动组织、科学健身知识讲解为主。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提升省级培训基地--泰山学院的规范化水平,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培训基地。在全市晨晚练辅导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各级体育协会、已配建的全民健身工程等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全覆盖。

  2.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建立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建立健身指导岗位制,明确健身指导的地点、时间、体育项目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实行“四定”管理制度(定点、定时、定项、定岗)。成立县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登记、审批、注册制度,严把社会体育指导员准入关口。积极探索建立体育健身指导服务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对业绩优秀、群众评价好的给予表彰奖励,激发他们开展健身服务的积极性。

  3.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严格执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标准,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以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为职业的,必须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拓宽就业渠道,服务全民健身。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全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经常性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深入社区、机关、学校宣传健身知识,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和健身技能。坚持示范推广与日常指导相结合,创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平台,推广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七)推动全民健身全面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各县(市、区)要将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以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城区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体育健身指导站、文体活动中心、老年体协、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体育健身站点等体育组织,整合辖区单位、学校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举办形式多样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大力推进社区体育“五个一”(一处公共体育设施、一个全民健身指导站、一个体育俱乐部、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一批特色体育健身项目)建设,开展以“五个一”体育健身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级、省级“体育先进社区”争创活动。

  2.大力发展农村体育。各县(市、区)要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建设集中居住社区和分散居住社区中心村的体育场地设施,建立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体协、老年体协、健身站点等体育组织,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下乡活动”,组织举办县、乡农民运动会。开展特色体育县、乡镇创建和国家级乡镇体育健身示范工程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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