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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明确职责,搞好政策衔接。 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各县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危房改造实施细则,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危房改造资金。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发挥资源整合效应,形成工作合力。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群众建房。工程实施中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予以减免。 (三)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农村d级危房改造资金由县市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各级财政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补助资金专项帐户”,实行专款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发改部门要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批和管理工作;县市具体实施部门按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到农户一折通开户金融网点,存入农户个人帐户。项目动工前,按审批补助额度先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四)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 一要完善上门调查核实制度。县市、乡镇、村三级在审批、审核、评议时,都必须上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的意见。二要完善集体评议评审制度。县市、乡镇、村三级都应成立由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和村民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集体评议机构,所有资助对象都必须经过评议评审机构集体评议评审,必要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乡镇审核情况和县市审批结果都必须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四要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县市、乡镇、村三级要利用广播、政策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d级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五)严格要求,确保顺利实施。 各县市具体实施部门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会同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于12月20日前抓紧制定《2011-2012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施细则》。其中,实施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农村危房改造的雷波、金阳、美姑、布拖、昭觉、越西、喜德、甘洛、盐源、普格等10县将《2011-2012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报送州扶贫办,同时抄报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结合新村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西昌、德昌、冕宁、宁南、会理、会东、木里等7县市将《2011-2012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实施细则》报送州级对口部门,同时抄报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二是以县市为单位对已经完成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户进行认真复核,并准确掌握资助对象住房情况、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等,根据调查情况确定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三是对资助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改造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选址要求,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 四是做好农村d级危房改造建筑工匠的培训工作,结合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彝家新寨建设统一设计多种住房建设图纸,供建房对象选择,保证改造住房既经济实用安全,又美观大方,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要积极组织技术服务人员加强指导,帮助筹备建材,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开工。 五是因地制宜地确定建设方式。实施农村d级危房改造是政府对住房困难家庭建房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不是大包大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可以统一组织为资助对象新建、重建住房,也可以采取现金资助的办法,由资助对象自建住房。要教育引导建房户克服依赖思想,树立主人翁意识,落实自身建房主体责任。 六是强化协调明确责任。要加强对县市、乡镇、村三级的组织协调、指导帮助、督促检查等责任,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层层签定责任书,及时进行督促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工程进展情况。 同时,县市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的作用,对相关部门工作推诿拖拉,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以权谋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加强培训,提高技能水平。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大力推进全州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工作。通过集中组织培训,现场参观范例点,帮助各县市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在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中了解政策规定、明确目标任务、熟悉工作步骤、掌握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水平,为全州农村d级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凉山州2011-2012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附件: 凉山州2011-2012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单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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