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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但是,渔业标准化工作与建设现代渔业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渔业标准化工作在一些地区和单位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各地区、各专业领域发展不平衡。二是现有标准不能满足渔业发展需求,标准的配套性、实用性、科学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三是标准实施环节相对薄弱,宣传贯彻渠道不够通畅,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的水产品所占比重不高。四是标准化工作投入经费缺口较大,尤其是标准基础研究、宣传实施和标准化生产示范投入明显不足。五是渔业标准化队伍人员参差不齐,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缺乏后备人才及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二、“十二五”渔业标准化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标准制定、标准实施和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为主要任务,强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带动、渔民参与”运行机制,构建涵盖渔业生产、贸易和管理全过程的渔业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全面提升我国渔业标准化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渔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系统配套。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以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增强水产品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制修订渔业生产、贸易和监管亟需的标准。围绕大宗、优势水产品制定系列配套标准,形成涵盖水产品生产、加工、运输、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标准体系,为推行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地方标准凸显区域特色,鼓励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协会标准。 2.注重质量,科学适用。加强渔业标准基础研究,改变重制定、轻研究的倾向,提升渔业标准质量和水平。标准制定既要科学,又要适用,既能及时反映和满足现实需求,又能注重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提升渔业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3.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渔业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过程中的推动作用。重视市场对标准化的有效引导和拉动,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将渔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纳入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实现渔业各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产加销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和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4.典型示范,扩大实施。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以及示范户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引导和带动广大渔民按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将标准实施与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水产良种、疫病防控、质量监管、资源养护、安全生产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标准实施与应用。 (三)发展目标 1.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构建分工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适用的渔业标准体系,标准的协调性、配套性进一步增强。标准化与产业发展结合更加紧密,标准研制和转化能力得到较大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制定、修订3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渔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数量达到1100项。 2.标准化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大。推行渔业标准化生产,新建一批渔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基地),示范区域生产的水产品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辐射带动效果显著。渔业标准化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咨询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渔业生产和管理者标准化意识普遍提高。 3.标准化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国性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员稳定,结构优化,素质和能力明显提升,委员参加培训率达到100%。重点地区渔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普遍建立。渔业标准研制和推广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全国从事渔业标准化工作的相关人员稳定在1万人以上。 4.渔业标准化研究水平有所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及检测技术、质量可追溯技术、渔业国际标准及技术法规和养殖水产品风险评估技术研究等基础研究,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5.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能力明显增强。渔业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转化步伐加快,采标率提高10个百分点。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渔业标准,力争主持制定国际标准。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现代渔业标准体系 1.进一步完善水产健康养殖标准体系。以大宗品种和优势出口品种为重点,制修订亲本、苗种质量标准、水产原良种繁育和水产养殖技术规程。制定水产原种场、良种场建设规范和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规范。研制水产养殖投入品标准,制修订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物制剂等质量标准和使用准则,研制新型渔业投入品安全评价标准。完善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标准体系,重点抓好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无规定疫病水产养殖场建设等标准的制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