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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完善水产品加工流通及质量安全监管标准体系。以大宗、菜篮子和优势出口水产品为重点,制修订水产品质量等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包装标识、贮藏、运输、配送、销售等技术标准。研制水产品流通信息溯源标准和水产品精深加工、低值水产品及加工副产物开发利用标准。加快制修订农、兽药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标准、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快速检测方法标准。 3.健全渔业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修复标准体系。制定增殖放流品种苗种质量标准、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和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技术规范,研制与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建设相配套的技术标准。制修订重要经济鱼类最小可捕标准、最小网目尺寸等标准,主要渔具及渔具材料产品标准以及检验方法标准,研制渔具渔法准入、渔业资源网格化管理配套标准。制定水生生物资源调查评估、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规范。研制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以及水生外来物种生态风险评价及管理等急需的技术标准。研制水域渔业水域污染与生态灾害防治、有毒有害物质的生态毒性毒理评价、工程建设水生生物资源与生态补偿、水域生态修复以及水产养殖环境等标准。 4.建立渔船渔港设施装备及信息化标准体系。围绕渔船、渔机等装备的升级换代,制修订渔船、渔机标准,养殖、加工机械产品及检测方法标准,工厂化养殖和池塘养殖设施标准,深水网箱系列标准。制定渔港建设规范和相关配套标准。制定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硬件设施建设、渔船船位监测、自动识别、身份电子识别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急需的配套标准。根据渔情信息采集、数据和信息整合共享的需要,以及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逐步推广应用,建立相关标准体系并制定标准。 5.建立休闲渔业标准体系。重点制定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的观赏鱼产品质量、分级规则、术语和命名规则等国际贸易急需的标准。研制观赏鱼引进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观赏鱼出口养殖场建设技术要求、观赏鱼防疫检疫技术规程。 6.建立渔业安全生产及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围绕“平安渔业”建设,制定渔业船舶检验和渔港监督相关标准。制定渔船通讯、避碰系统、渔业航标等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及装备配备和使用标准。建立渔业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制定渔船船型、能源消耗等标准,将水产养殖节水、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模式转化为标准。 (二)加强标准宣贯实施与监督 1.构建渔业标准宣贯工作体系。建立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为主线,产学研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标准宣贯工作体系。通过编制通俗易懂的“标准化明白纸”等形式,将标准送到广大渔民手中,指导渔民学标准、用标准,提高渔民标准化生产技能和水平,促进增产增收、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2.大力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配合现代渔业生产主导产区、生态建设区、功能拓展区建设,大力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推进大宗淡水鱼类和优势出口品种标准化健康养殖,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渔业标准化示范县和示范区,鼓励地方以渔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生产基地为标准实施平台,创建渔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乡、场、社),推行水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和管理。 3.强化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建立标准实施效果的评价体系,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产良种化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渔业管理能力提升、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远洋渔业拓展、科技创新与应用能力提升等工程,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调研,采取跟踪调查、实地考察、信息反馈等方式,掌握标准实施情况,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标准制修订和完善标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4.建立并完善渔业标准化信息及技术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建设,为政府部门、科研院校、企业、消费者提供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和标准化工作动态等信息,满足不同层面对渔业标准化信息的需求,解决标准信息流通不畅、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建立渔业标准制修订、实施及监督信息交互平台,收集并发布渔业标准需求、研制、实施、监督管理和国际标准跟踪、采标动态等信息。开发建立渔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申报立项、制修订、征求意见及反馈、审查、报批、实施评价等工作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