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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11]128号
【颁布时间】 2011-12-15
【实施时间】 2011-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2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召开成员单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救助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信息畅通,责任明确,履职到位,形成齐抓共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规范化建设。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要求,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条件,制定工作制度,强化规范救助。加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升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有效地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救助政策宣传,让社会知晓救助政策、救助途径和方法,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开展公益活动、提供社工和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行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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