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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
【颁布时间】 2011-12-19
【实施时间】 2006-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6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1修订)

[接上页]
7、“备注”栏填写补发完税证明号码。

  8、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附件4: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元

  

纳税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车辆基本情况

生产企业名称

 

发动机号码

 

厂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

 

购置日期

 

车辆牌照号码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税款

 

完税凭证号码

 

申请退税额

 

完税证明号码

 

退税原因

 

 

 

 

纳税人签章

如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章)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接收人:

 

 

 

接收时间: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章):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或代理人)在申请退税时填写。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

  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6、“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栏,分别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

  7、“完税凭证号码”栏,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号码。

  8、“已缴纳车购税税款”栏,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上注明的应纳税款。

  9、“退税原因”栏,按下列项目选择字母填写:

  a、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b、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c、因其他原因多缴税款的。

  10、本表(一车一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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