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一)突出培养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深入实施天府科技英才行动,以科技拔尖人才为重点,扶持优秀科研人才进入国家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促进领军人才成长;以国家“千人计划”和我省“百人计划”为依托,继续抓好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坚持在重大科研、技术攻关、产业创新、学术交流合作等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鼓励和支持人才引进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示范等项目实施,营造留学、海归人员创新创业良好环境,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 (二)积极培育青年科技英才。依托省青年科技基金、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和各类科技计划,每年从全省遴选一批40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扩大资助对象范围,通过优先支持其主持重大科技项目予以重点培养,促进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实施四川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着眼青年科技后备人才培养,引导鼓励在校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依托有关科技园区和基地提供的创新创业平台,培育一大批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科技创新创业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苗子。 (三)着力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其他相关科技计划中,加强对优秀创新团队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在重点战略性产业中,依托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机构,选择在事关行业重大和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取得国际领先、获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研究团队,在前期课题完成后,通过持续委托计划任务予以支持。把全省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省内最具吸引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加快造就一批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四)统筹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紧扣我省六大高新技术领域及改造提升特色优势传统产业,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我省五大经济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要,以及民族地区、秦巴山区、地震灾区、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建设的人才需求,建设一批专家服务地区,加强统筹城乡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全省人民切身利益和迫切需求的人口与健康、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民生科技信息服务等领域,加强服务民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基础研究科技人才队伍的培育,重视科技管理、科研辅助、科技中介、科技推广和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科技管理队伍建设。 九、建立健全保障措施加强科技体制改革的统筹规划和系统推进,促进科技政策法规落实,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和创新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科技工作格局。 (一)完善推进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努力把科技进步与创新纳入法制轨道。落实自主创新政策,重点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抵扣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自主创新政策研究,在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完善并逐步形成有利于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的政策支撑体系。 (二)完善科技宏观管理体系。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对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宏观管理,围绕优势产业整合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市场环境。建立健全我省科技决策机制,逐步完善重大科技决策议事程序,加强对重大科技政策制订、重大科技计划实施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加强我省科技工作的宏观统筹协调,逐步建立部门之间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市县级政府在计划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中的作用,形成科技部门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技工作格局。 建立与完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建立与完善突出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导向的决策机制、资源配置机制和监督评估机制、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科技计划管理制度改革,建设重大项目备选库,推行重大项目评审答辩制。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科技项目的立项、监理、中期检查、绩效评估、结题验收等工作。实施重大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加强对项目经费的全过程监管。实施科技信用制度,对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评审专家实行信用管理,试行科技信用评价、记录和信用公开披露制度,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加强科技统计工作,进一步发挥科技统计在科技宏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