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嘉兴市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11]153号
【颁布时间】 2011-12-01
【实施时间】 2011-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59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王江泾镇小城市培育试点财政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王江泾镇小城市培育试点财政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嘉政办发〔2011〕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大对秀洲区王江泾镇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支持力度,推进小城市财政管理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2号)、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小城市培育试点专项资金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浙财建〔2010〕353号)和《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积极培育现代新市镇的若干意见》(嘉委〔2007〕36号)、《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嘉委〔2011〕2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王江泾镇小城市培育试点财政管理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小城市培育试点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

  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财政管理改革,有利于破解体制机制束缚,促进各类要素集聚,加快试点镇从新市镇向小城市转型;有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和杠杆效应,促进试点镇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建立权责一致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提升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实现依法理财,推进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小城市培育试点总体目标和“三年行动计划”,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以产业升级、人口集聚、要素集约为导向,充分发挥财税支撑、保障和引导作用,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小城市的经济实力、城镇功能、人居环境,增强小城市产业、人口集聚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构筑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和新农村建设发展新平台。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将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构建小城市培育试点财政管理制度的根本前提和最终目的,财政分配重点向公共社会事业领域倾斜,不断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提升小城市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提高民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形成与小城市规模相适应的社会事业发展体系。

  坚持自我发展。小城市财政发展应当与当地资源、经济、社会的综合承载能力相适应。通过上级财政一定时期的政策扶持,在加快推进产业、人口集聚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稳定增长的内在机制,正确处理财政规模扩张和财政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实现财政收支良性自我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在分税制框架下探索建立新型的财政平衡模式,进一步理顺小城市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纵向分配要统筹兼顾市、区与试点镇的财政利益关系,财力分配向试点镇倾斜。横向分配要统筹兼顾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的财政投入,形成经济与建设、物质与文化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发展态势。

  坚持公平效益。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科学界定小城市财政供给和财力划分范围,充分发挥基层财政在小城市发展中的公共财政职能。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完善政府资源配置标准,改进财政管理方式和方法,加强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监督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坚持公开透明。完善小城市财政决策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大社会各界和民众对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和财政管理的监督力度。健全完善媒介组织机制,稳步推行小城市财政信息公开,构建公开、透明的财政信息平台,广泛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小城市财政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财政组织体系。试点镇应当设置财政所,具体承担小城市财政管理职能。根据公共财政管理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要求,合理确定财政所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并征得上级财政部门同意。财政所应按照“三位一体”管理改革和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分设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等岗位,并配足配强与其履行职能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财政所主要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与其岗位相适应的综合能力,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高配为副科级。财政所业务受上级财政部门指导,主要负责人由试点镇党委商上级财政部门后任免。优化财政工作流程,完善财政服务体系,构建“高效率、快节奏、低成本”的运行机制和“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体制。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