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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由于历史、自然以及民族生活习惯和劳动技能等多方面影响,与其他民族比较,人口较少民族各项事业发展明显滞后,主要表现在:在人口较少民族138个自然村中,不通公路的有27个,不通电的有15个,不通电话的有16个,不能接收广播电视节目的有23个,没有安全饮用水的有64个。基础设施落后,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交通道路建设滞后;人口较少民族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个别人口较少民族村人均纯收入仅有2900元;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产业结构不合理,缺少支柱产业;教育质量低,教学设施差、看病就医难等情况普遍存在。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统筹兼顾、全面进步,实现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1.到2015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本实现“一消除、二达到、三提升”,即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达到当地平均或以上水平,1/2以上的人口较少民族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或以上水平;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 2.到2015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本实现“五通十有”,即通油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信息、通沼气(清洁能源);有安全饮用水、有卫生厕所、有安居房、有稳定解决温饱的基本农田(草场、经济林地、养殖水面)、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农家书屋、有体育健身场所、有活动中心、有农家超市。 3.到2015年,在国家扶持和省、市、县、乡的共同努力下,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综合经济实力得到明显增强,经济总收入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经济结构日渐合理,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生态环境良好,资源循环利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人口较少民族乡村整体受教育程度、医疗条件明显改善,民族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完全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小康社会水平,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全面巩固和发展。 (三)基本原则。 1.综合开发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项目建设必须走综合治理、开发致富的路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同时,要统筹兼顾,搞好生态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使人口较少民族村的基础条件、经济结构、社会发育程度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从实际出发,集中资金,优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难点问题,在产业开发上实行多业并举、一业突破的方式。 2.整体推进与重点扶持相结合。按照发展思路,主要着眼于贫困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以村为单位,整体推进,在此基础上,针对贫困户的特殊情况,因户制宜,因人施策,用特惠政策和方法扶持其尽快解决温饱问题。 3.群众参与与政府指导相结合。从项目的选择到项目的实施管理各个环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发动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项目建设、市场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为人口较少民族乡村搞好指导和服务。 4.国家扶持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在坚持用好国家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努力把党和国家的扶持投入作为调动生产积极性、带动经济发展的外在动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各族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改善提高人口较少民族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田基本设施,强化水利工程;完善村屯配套设施,改善居住条件,改善村屯环境;完善安全饮水设施,着力建立民族乡村人畜饮水、供电、有线电视、程控电话、商服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教育、卫生、养老、计生、文化等社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新增人口较少民族村内道路、排水沟渠设施、人畜饮水安全设施和民居改造工程建设,解决排水不畅、村屯内涝等问题,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