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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1]254号
【颁布时间】 2011-12-22
【实施时间】 2011-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1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实施全省统一的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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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预约诊疗服务管理

  

  (一)到2011年12月底,三级医院所有普通门诊号源要开放预约,不低于85%的专家门诊号源要开放预约。到2012年6月底,原则上所有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到2012年底,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均应开展电话、短信、网络、门诊窗口、自助挂号机、医护工作站、基层转诊等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所有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医院,提高全省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水平。

  

  (二)普通门诊预约挂号实行门诊首诊负责制,按专业、医师职称进行预约,专家门诊按出诊专家进行预约。积极推行分时段预约,划分时间区间安排患者预约就诊。鼓励缩小时间段和尽可能准确安排患者就诊时间,合理安排住院患者和门诊患者的就诊、检查等,引导患者错峰就医,减少等候时间。

  

  (三)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预约就诊者通过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预约挂号和就诊,预约平台和医院要注意保护预约就诊者的信息和隐私。

  

  (四)预约诊疗服务时,预约人应提供以下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真实性:

  

  1. 预约就诊者的姓名、联系地址和方式;

  

  2. 预约就诊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军官证、有效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3. 非就诊者预约的,除提供预约者有效身份证明外,还应提供就诊者的有效身份证明、联系地址和方式。

  

  (五)预约诊疗服务遵循同一预约就诊者同一就诊日同一医院同一专科只能预约1次的原则,预约14日内的诊疗服务。

  

  (六)对预约成功的,统一平台和医院应通知预约就诊者,及时告知预约就诊的相关事项,包括就诊医院、就诊时段、就诊科室、医师职称或专家姓名,就诊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明,取消预约的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医院和科室,做好就诊安排。

  

  (七)建立和完善身份识别认证制度,确保预约者顺利就诊。预约就诊者应当持预约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在预约就诊时段,到预约的医院和科室,经分诊人员确认身份后就诊。分诊人员应当按照预约就诊者的预约信息准确分诊,对就诊者身份信息与预约信息不一致的,当次预约作废,分诊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引导就诊者重新预约或现场挂号就诊。

  

  (八)医院应按照医院工作制度要求,规范医务人员特别是专家出诊、会诊、休假等的管理。医务人员要按既定的时间出诊,出诊安排一经确定在一周时间内原则上不得无故变动。对可能出现的出诊时间变更情况,要及早安排资历相当的人员做好替诊准备,并提前公告,通知已预约成功的预约就诊者,取得患者的理解,并进行妥善安排。原则上医院不得以医师停诊为由取消已预约的诊疗服务。医师确需停诊时,医院应当安排同一专业同级职称的其他医师出诊。如同一专业没有其他同级别医师的,医院应当及时与预约就诊者协商调整预约时间。要完善激励制约机制,规定医师可以变更出诊时间的比例或最多次数,定期对医师出诊情况进行考评奖惩,形成有利于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开展的氛围。

  

  (九)预约平台和医院应加强实时信息告知服务功能,定期更新门诊诊疗科目信息,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等方式公示医师出诊安排,以方便群众预约就诊。对预约成功的,在预约全周期可通过短信、语音电话、门诊窗口、医护工作站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预约就诊者信息变化情况,避免因信息告知不及时而产生的纠纷。

  

  (十)建立健全不诚信预约制约机制。预约就诊者因故不能按时就诊需要取消预约诊疗服务的,应当提前通过统一平台或医院预约服务窗口取消预约。其中,预约上午就诊的,应在就诊前1天的23时前取消预约;预约下午就诊的,应在就诊当日上午10时前取消预约。预约就诊者不按预约时段就诊,又不取消预约的,视为违约。连续违约3次者,预约平台予以提示、阶段性锁定,暂停提供1个月的预约诊疗服务。对于用同一身份证明短时间内频繁进行预约者,预约平台要对其是否属于恶意预约进行甄别并作出干预。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预约诊疗服务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及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既可以方便群众就医、缓解看病难问题,又可以带动公立医院管理创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构建全省统一的预约诊疗管理与服务平台,将为我省提供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应用平台,为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推进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提供重要抓手,为我省城乡群众获得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提供重要的渠道。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公立医院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进一步统一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我省预约诊疗服务、社区转诊等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国家和我省医改惠民便民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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