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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建立健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公告制度和高校新生体质测试公告制度。深入推进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配备国家专职副总督学,对学校体育活动开展专项督导,2010年以来已对18个省(区、市)进行了督导。制定全国义务教育学校体育器材达标方案,加大学校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改善和配备力度。 (三)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活力。 1.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在基础教育领域,全面推进教学方式改革,大力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在职业教育领域,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成立43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行业性职教集团400多个。在高等教育领域,遴选19所高校启动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支持和鼓励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立志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在193所高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卓越医生、卓越法律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系统设计“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鼓励高校探索与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合作育人的新模式。遴选17所高校启动试点学院综合改革,进行招生制度、培养模式、管理方式、教师聘任等方面的整体改革探索。 2.探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组建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等16个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论证。在上海、江苏等省市积极推进不同形式的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入学考试试点。推进高校录取模式改革,在坚持统一入学考试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的学生采取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方式,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 3.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研究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党政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推动高校逐步形成按章程规范管理学校的机制和氛围。发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研究制定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 4.促进办学体制改革。教育部与相关部委联合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重点破解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学校法人属性、产权归属、优惠政策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和指导地方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首次批准5所办学基础较好、社会声誉高的民办高校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 5.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研究制定省级政府依法审批设立专科学历高等学校的具体办法,强化省级对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初审权和对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审核权。研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导检查。 6.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批准华东师范大学和美国纽约大学合作成立上海纽约大学、温州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合作成立温州肯恩大学。去年以来,共批准设立114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加快孔子学院发展步伐,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2010、2011年共新建76所孔子学院和228个中小学孔子课堂。 (四)坚持促进公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1.切实缩小校际差距。教育部分别与实现“两基”目标的27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备忘录,明确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不少省份还进一步与地市或县市区签署协议,层层落实政府责任。一年多来,各地结合实际,划定学区或片区,统筹教学和人事管理,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大教师交流力度,有些地方每年交流的教师数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左右。把更多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有些地方达50%左右。 2.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坚持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启动实施第二期“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0、2011年中央投入50亿元,重点改善学校食宿条件,提高农村初中巩固率。启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0、2011年中央投入168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学校图书、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寄宿条件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11年共聘用特岗教师49870人,覆盖21个省的16536所农村学校。为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2010、2011年中央安排资金20亿元,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