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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坚持提高质量,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1.建立质量标准和监测机制。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开展基础教育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建立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改进普通高校本科和高职高专教学评估办法,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加强学校自我评估;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加强专业认证及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在部分学科、专业开展国际评估;建立普通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使高校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的监测信息化、常态化。今年,39所高校第一次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确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政策导向。修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突出教育与产业对接,专业和职业对接,使人才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增设与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学科22个、专业133个。调整优化硕士研究生培养结构,2011年专业学位硕士类别增至39种,招生人数占硕士生总数的32%。注重学科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对非“985工程”学校中特色和优势突出的学科给予支持;实施“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工程”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给予支持。 3.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质量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一是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首届10597名免费师范生全部到中小学校任教,其中90%到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校任教。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0年共培训中小学教师115万人,其中农村教师110万人。二是改革管理制度,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在浙江、湖北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探索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准入管理制度。三是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覆盖在职人员1051万人。同时,提高离退休人员382万人的补贴。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年多来,贯彻落实纲要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平衡。 从认识上看,有的对纲要的新思想、新理念、新部署还没有学深吃透,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还没有真正树立。从工作力度看,有的已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细化、实化、具体化,但有的还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缺乏阶段性目标和有效抓手。 (二)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有的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依然突出,一些地方城镇“大班额”问题比较严重。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问题上还没有形成系统推进解决的合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面临不少困难。“乱办班”、“乱收费”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机制尚不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破解难度大。 教育改革既涉及体制机制,也涉及思想观念,还涉及人们的切身利益,有些方面的认识还不尽一致。一些重大改革有了宏观层面的决策部署,但配套的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跟进。各地各校改革的热情很高,但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单靠地方或者一个部门很难突破。 (四)一些保障政策措施还不到位。 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选聘、幼儿教师补充等还需要加大力度。一些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下不去、留不住,寄宿制学校人员编制不足问题亟待解决。落实4%目标任务艰巨,不少地方财政压力大,对加大教育投入的具体安排还不明确。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抓好纲要贯彻落实,是中央要求、人民期盼、职责所在。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