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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基[2011]95号
【颁布时间】 2011-12-23
【实施时间】 2011-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5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表一 2005~2010年上海市出生人口情况(单位:人)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
  常住人口 123901 134201 166600 166640 164600 175100
  其中:本市户籍人口 82231 80996 100762 96714 92300 100200
  占常住人口比例(%) 66.37 60.35 60.48 58.04 56.10 57.20
  外来常住人口 41670 53205 65838 69926 72000 74900
  占常住人口比例(%) 33.63 39.65 39.52 41.96 43.90 42.80
  


  

  (三)基础教育转型发展的要求与传统发展模式之间的矛盾突出

  

  近年来,上海陆续推出了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强初中建设工程、寄宿制高中建设工程、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和学校信息化计划建设等一系列重要举措,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在学校硬件水平得到大幅提高的同时,包括办学理念、管理水平、课程教学、师资水平在内的学校内涵建设水平没有得到同步提高。正确的教育观念还不够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和重智育轻德育体育、重知识轻能力现象尚未根本改变,校长和教师的专业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教育改革和转型发展的要求。上海基础教育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高点,正处于需要进行重大战略突破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必须以科学的教育价值观和质量观为引领,站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转变育人模式,实行全面教育质量评价,促进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四)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高期盼与政府提供教育服务能力之间的矛盾比较明显

  

  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自身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要求已经从“有书读”转变为“读好书”,从仅仅追求学业成绩转变为追求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从看重学校办学的硬件设施转变为更加看重学校的内涵建设,从关注入学机会的公平转变到更加关注教育过程的公平,提供优质、多样而公平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已经成为政府的职责。但是,一方面,上海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提供途径与方式仍相对单一,社会中介组织还需进一步培育;另一方面,政府对社会组织与民办教育机构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监管和专业引领还相对缺乏,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之间的沟通与互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如何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高期盼,仍是“十二五”时期上海基础教育发展的重大挑战。

  

  三、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规划纲要》,积极践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以“促进公平、追求卓越、推动创新、服务发展”为工作方针,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率先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

  

  (二)工作思路

  

  树立新型的教育价值观和质量观,更加关注育人、更加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围绕“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把“为了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作为学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课程改革,转变育人模式,实施需求导向的个性化、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职业境界和专业能力,为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优化教育管理方式,完善公共治理机制,积极发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思想引领和专业指导作用,促进基础教育的转型发展。

  

  (三)发展目标

  

  根据《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确定到2015年上海基础教育的发展目标是: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国际化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多样、开放的局面基本形成,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基本建成。

  

  --完成710所左右公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在公建配套覆盖不到但入学矛盾突出的区域增建150所左右中小学幼儿园,形成与人口分布相协调的学校布局结构。

  

  --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98%的3-6岁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或看护服务,3岁以下本市户籍儿童每年接受6次以上免费早期教育指导。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提高保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坚持公平优质的价值取向,提高每所学校的办学水平,使每一个学生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展。实现区(县)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发展局面基本形成。90%以上的外来从业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教育质量达到全市的基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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