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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2-15
【实施时间】 2011-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6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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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⒊分工

  

  由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牵头,州委宣传部、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参加。

  

  (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⒈任务

  

  大力开发、集成社会科普资源,打造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促进科普创作的繁荣和发展,提升公共科普服务能力。

  

  --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

  

  --集成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州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探索科普产品资源服务公众的有效模式。

  

  --加大数字化科普资源建设力度。

  

  ⒉措施

  

  --推进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并推向市场。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加大科普资源数字化建设力度。集成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建设数字化科普资源库,对各类科技、教育等资源进行开发和转化。逐步建立科普图库、科普动漫作品库、科普音像库、科普书库、科普报告库、科普基地资源库、科技馆展品库和博物馆藏品库等若干数字化科普资源数据库。

  

  --构建数字科普资源网络平台。调动拥有数字科普资源的各方面力量,建设数字科技馆等科普资源网络平台,构建支持视频、音频和图像等多媒体形式的交互式科普信息内容的集成平台、发布平台和管理平台。

  

  --构建实体科普展教资源平台。将社会教育资源转化为科普展教品,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活动效果。推动旅游景区、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等结合自身优势,开展特色科普展教活动。推动各地结合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挖掘具有鲜明特色的科普展教资源,形成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展教品开发的局面。

  

  --营造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良好环境。培育科普展教资源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⒊分工

  

  由州科协、州科技局牵头,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民宗委、州文体局、州广电局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⒈任务

  

  促进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网络科普,增强科普互动水平,提高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提高大众传媒科技传播水平。

  

  --建立精品科技传播媒体平台。

  

  --不断提升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

  

  --提高大众传媒工作人员的科学素养能力。

  

  ⒉措施

  

  --加大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力度。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在《恩施日报》开设科普专栏,增加政府门户网站的科普专栏。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发行工作,加强农家书屋建设。

  

  --打造科学传播品牌媒体与栏目。支持综合性报纸、电视广播科技栏目打造科普宣传品牌。提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科技专栏、专题质量,推出具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精品科技栏目,择优扶持若干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知名科普网站。

  

  --发挥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培育、扶持若干对于网民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

  

  --提高大众传媒工作人员的科学素养能力。提高各类媒体工作者与文化创作者的科学素养与科学传播能力。加强对新闻记者、编剧、导演、作家等传播者的科学素养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在宣传内容的创作过程中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学态度的主动性与责任感。

  

  --提高各类媒体面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学传播能力。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应急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⒊分工

  

  由州委宣传部牵头,州广电局、恩施日报社、州文体局、州科协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⒈任务

  

  加大科技馆、科普活动室、科普活动站、科普学校等科普场所建设,促进科普资源优化配置,科普基础设施总量明显增加,合理布局,长效发展。

  

  --拓展和完善现有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充分发挥科普设施的作用。

  

  --增加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和专业设施的科普功能,丰富科普设施活动内容,提高展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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