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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12-15
【实施时间】 2011-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6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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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形式,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吸引离退休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⒊分工

  

  由州科技局、州科协、州人社局牵头,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农业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参加。

  

  (十一)建立《科学素质纲要》实施长效机制

  

  ⒈任务

  

  逐步建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机制。

  

  ⒉措施

  

  --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建设好专职和兼职两支科普工作队伍。出台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的长效机制。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

  

  --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基本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落实国家对捐赠公益性事业的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科学素质建设。贯彻落实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健全监测评估机制。从2011年开始,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开展恩施州公民基本科学素质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评估、监测和分析机制,定期对全州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进行评估,为提高恩施州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参考依据。

  

  ⒊分工

  

  由州科技局、州科协牵头,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农业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参加。

  

  四、组织实施

  

  (一)各级政府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汇报,研究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年度述职。

  

  (二)各级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当地科技发展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政机关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三)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协调工作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相关任务。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全州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各级政府对成员单位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成员单位领导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

  

  (五)制定激励科普工作者的政策措施,解决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进修、职称、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科普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与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同样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对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并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切实执行《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各级政府对科普经费投入应在各级行政区域总人口人平均不低于0.5元的基础上,年实际递增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以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

  

  (七)进度安排

  

  ⒈启动实施阶段(2011年)。总结表彰“十一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制定本地“十二五”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做好“十二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同时,对本实施方案中的十一项重点任务,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

  

  ⒉深入实施阶段(2012-2014年)。继续完善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相关措施,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

  

  ⒊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二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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