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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积极开展群众性老年文体活动。积极办好老年文化节庆祝活动、老年体育运动会等系列活动。社区(村委会)要支持和引导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群众性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大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锻炼方法,提高老年人体育锻炼质量,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县参加体育活动的老年人口达到60%以上。 (六)逐步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体系 1、完善老年自治组织,营造老年人参与社会的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区(村委会)要支持和引导基层老年人协会抓好规范化建设,发展建立各级老年社会组织,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团结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到2015年,建立老年协会的社区达到100%,建立老年协会的村委会达95%以上。 2、鼓励和支持老龄产业发展。完善老龄产业政策,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发展规划,以规范基层老年组织为基础,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兴工、活商、强农”发展思路,以“抓项目、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为主线,紧扣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制定落实发展老年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优惠政策。以宣传推介“长寿文化”为着力点,结合全县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打造玉屏侗族自治县“长寿之乡”活动基地,促进全县老年人养老、养生、文娱、体育等工作开展。 3、积极开发和利用老年专业人才资源。建立和完善全县老年人才信息数据库,把老年人才的开发和利用纳入人才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为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支持老年人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管理,充分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使老龄事业发展工作更富有实效性和可行性。 四、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坚持党政主导,把发展老龄事业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并将其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转变作风,履行职能,根据《规划》,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老龄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统筹安排,认真实施,确保《规划》顺利完成。 (二)加大老龄事业资金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老龄事业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建立老龄事业投入保障机制和资金增长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县财政每年按每个老年人4元标准安排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县民政部门在上级每年返还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5%以上的经费用于老龄事业发展,重点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文体部门要在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合理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老年文体事业。要实施积极政策,创新投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和外资投入老龄事业。研究制定金融机构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作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倡导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对老龄事业进行慈善捐赠。 (三)完善管理体制,加强老龄部门自身建设 县老龄部门与各个成员单位要完善老龄工作联络员制度,加强老龄委办公室的自身建设,在人员编制、办公条件、工作经费上给予切实保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的作用。把老龄干部职工的培训、交流、使用纳入组织部门整体计划,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继续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老龄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道德和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倡导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强化敬老观念,关心帮助老年人,增强全社会老龄意识。充分利用老年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老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两年一次的“四个十佳”和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评比推荐系列活动,为老龄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建立督查、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方案,并纳入目标管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评估,并在“十二五”末进行全面评审。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