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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发改法财函[2011]2508号
【颁布时间】 2011-10-15
【实施时间】 2011-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69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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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目标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办事、处理行政纷争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具体目标是:

  --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观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与发展改革法治建设进一步适应;能够自觉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并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学法、守法、尊法、用法中发挥表率作用。

  --广大干部职工对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了解更加全面,对与发展改革工作以及行政机关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更加熟练,职权法定意识、程序合法意识、法律风险意识更加增强;能够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把法律意识转化成为自觉的依法行政行动,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能够准确理解、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治建设成效明显,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良好形象得到社会公众普遍认可。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及时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主要职能和业务领域基本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配套规则齐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机制更加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行政执法依据明确、程序合法,责任更加落实,行为更加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加强,依法化解行政纷争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和各项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得到贯彻落实。

  (四)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按照“十二五”时期的总体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合理安排和促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为推动发展、促进改革、维护稳定提供服务和支撑,保障工作方向。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针对发展改革系统业务面广、综合性强的实际特点,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和统筹协调的基本职能,明确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实施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障工作效果。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保障工作活力。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要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运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用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性和实用性,保障工作目的。

  --坚持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要动员全省系统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广泛性和持续性,保障工作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法制学习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切实掌握法律法规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更是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和任务,针对目前依法行政存在的薄弱环节,科学合理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和培训计划,将各项学习和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1、深入学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宪法,有助于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有助于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有助于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有助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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