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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建设全国重要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重点发展乘用车、商用车研发和生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三十四)电子信息产业。建设国家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加快培育下一代互联网与物联网、信息安全、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软件、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数字视听、平板显示、智能化仪器仪表和数字医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广电局配合) (三十五)民用航空航天产业。建设国家民用航空产业基地,重点发展航空航天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民用飞机、飞机发动机、航空产品大部件、机载航电等。(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防科工办配合) (三十六)冶金和材料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以精细化工为主的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以及大口径无缝钢管、新型铝材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三十七)化学工业。建设国家重要的化工基地,重点发展乙烯及下游产品、芳烃及下游产品、天然气精细化工、盐化工、磷化工等,推动化工产业向沿江和资源富集地区聚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三十八)轻纺工业。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重点发展服装制鞋、五金灯饰、水暖卫浴等产业。做优做强食品工业,重点发展名优白酒和茶叶、橙汁等特色饮品、乳制品、榨菜泡菜、林竹产品加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三十九)医药产业。建立以生物制药为重点、化学原料制药为基础、道地中药材为特色的产业体系。加强重大发酵药品、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生物加工药物关键技术的研发,促进产业化。加快道地中药材发展,建成国家重要的特色中药研发生产基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四十)物流业。加强物流园区建设,重点建设成都物流中心。在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重要货物集散地,规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物流园区。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建立区域性物流公共信息系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商务厅配合) (四十一)金融业。提升成都区域性金融中心功能,构建辐射西南地区金融服务网络。支持设立区域性地方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上市。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稳妥开展离岸金融结算业务。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支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稳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设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扶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开展股权投资企业备案制度试点。(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配合) (四十二)科技服务业。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建设,支持软件核心技术与产品开发,加快成都、绵阳等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加快培育新兴信息服务业态,扶持和培育技术创新型服务企业。(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国防科工办配合) (四十三)商贸会展业。建设西部地区重要的商贸会展中心,巩固提升成都的区域性商贸中心地位,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积极发展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会展业。(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四川博览局配合) (四十四)旅游业。实施旅游精品发展战略,突出巴蜀文化、都市风貌、山水景观、红色旅游特色,建设国际知名、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打造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省旅游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四十五)休闲娱乐业。突出民俗特色,加快休闲娱乐产业发展,重点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餐饮、购物、娱乐休闲街区,鼓励城郊地区发展“农家乐”和休闲农庄。(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省旅游局配合) (四十六)推进军民融合。支持军民技术融合创新,引导军工企业研发和生产民用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和民营企业研发生产军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防科工办配合) 四、夯实基础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