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17.加强内部层级监督。要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加强对市、县经信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8.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和完善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创新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19.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办理制度,提高办理水平。完善法规处牵头、业务处室配合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依法积极应诉。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现的涉法共性问题,要及时制作依法行政建议书,指导有关单位、处室予以纠正。积极做好对地市经信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定期业务交流、案件分析和培训制度。 八、加强普法工作 20.科学制定普法规划。在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创新方式,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1.积极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机关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自主学习、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着重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与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提高委机关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22.加强经济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形式,加强经济和信息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工业商贸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制氛围。 九、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23.建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立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委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办公室、机关党办、法规处、人事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设在法规处,由法规处牵头,会同相关处室具体组织并承担有关工作,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24.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省政府检查,每半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每年度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处室、直属单位年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选优秀的重要依据。 各处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处室、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与措施,扎扎实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务求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