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11]156号
【颁布时间】 2011-09-29
【实施时间】 2011-09-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2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

  (锡政发〔2011〕15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完成我市2011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11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染减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实施污染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全力落实减排措施,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减排任务,为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我市的减排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20%、20%、21%、23%。与“十一五”相比,增加了减排指标,拓展了减排范围,减排工作面临任务加重、压力加大、难度加剧的新考验。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完成好2011年的减排任务至关重要。2011年,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4%。今年上半年,经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初步核查,我市化学需氧量基本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不降反升。下半年如不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全年减排任务将难以完成。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减排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关键措施,狠抓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全年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减排开门红。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减排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减排指标逐级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把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把减排进度落实到具体时间,把减排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完善减排统计、监测与预警、考核体系,切实把落实5年目标和完成年度目标结合起来,把年度目标考核与季度减排通报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减排奖惩制度。落实月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地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重点减排设施运营情况,对工作不力和运营不正常的地区提出预警,并定期开展减排督查,督促有关地区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地方与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市监察部门要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污染减排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任务完不成的地区、部门负责人坚决予以查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将各地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全面接受监督。

  三、突出重点,全力实施减排工程

  全力推动7个方面减排工程:

  一是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管网配套,在全面完成4172块排水达标区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新一轮1048块控源截污工程,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截流和收集能力,充分发挥设施减排效益。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力度,强化氨氮去除效果。年内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40万立方米以上,配套建设主干管网500公里。2015年,全市城镇污水管网和排水达标区实现全覆盖。

  二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程。今年全面完成年度计划确定的23个畜禽养殖治污工程。2015年,大、中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都要配备治污设施。对小型规模养殖场或散养户比较集中的地区,分片建设集中处理设施,畜禽粪便统一收集、处理和利用。

  三是进一步加大城市再生水和企业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力度。推动工业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扩大城市绿化、保洁的再生水利用量。加大造纸、印染、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增加中水回用量和循环水重复利用率。2011年,各地要建成一批再生水利用和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完成江阴周南污水处理厂、碧悦污水处理厂、锡山区污水处理厂、玉祁污水处理厂、梅村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工程和江苏湟里纸业有限公司、江阴比图特种纸板有限公司、江苏坤风纺织品有限公司、无锡迈克斯纺织品有限公司等企业中水回用工程。“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惠山区中水回用工程、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工程、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工程、市排水总公司再生水利用工程、太湖新城再生水供水站等项目。2015年,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率达到15%。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