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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精神,充分发挥我省农业大省和种业大省的优势,快速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集中度,做大做强现代农作物种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政策扶持和加大投入为保障,以培育育繁推一体化大型种业企业为核心,以加强市场监管为抓手,快速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把我省打造成长三角及华东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农作物种业强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初步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结合的育种新机制,培育10个以上自主创新、具有突破性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全省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1次,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 --打造5家以上产值超亿元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其中2家以上种子销售额超8亿元农作物种业集团。全省种子销售额达到60亿元以上。 --建设100万亩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良种生产能力稳定在5.5亿公斤以上,实现主要农作物种子自给率95%以上,实行种子生产基地用地保护。 --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保障充分的全省种子管理体系。 到2020年,把我省打造成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农作物种业强省。建立并完善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培育20个以上自主创新、具有突破性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打造10家以上产值超亿元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其中培育3家以上种子销售额超10亿元、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全省种子销售额在2010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达到80亿元以上。建设120万亩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及配套的现代化种子仓储、加工、物流中心,良种生产能力稳定在6亿公斤以上,主要农作物种子自给率稳定达到100%。 二、扶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 (三)推动种业企业兼并重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企业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等方面大幅提高种业市场准入门槛。鼓励重点骨干种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壮大规模,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企业规模,提高市场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影响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积极推进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种业企业上市。启动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认定工作,省级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具体办法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四)引导种业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商业化育种资源和技术等要素与种业企业进行股份制合作、联合开发和委托开发,实现优势互补。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种业科研技术人员予以激励。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人员进入种业企业开展育种研发,经单位同意进入种业企业的科研人员,可以在6年内保留工作关系、工资关系,期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五)实施企业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种业企业种子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在贷款额度和利息方面予以优惠。鼓励保险机构发展种业保险,探索“信贷+保险”模式。 (六)加强农作物种业国际合作交流。支持种业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扩大种子出口贸易。鼓励种业企业引进国际先进育种技术和优势种质资源。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种业企业与发达国家的种业人才、技术和学术交流,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大优秀农作物种业引智成果的示范推广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