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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09-28
【实施时间】 2011-09-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3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5.打造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功能载体

  

  围绕一手抓整体提升,一手抓优化布局,依托浦东“三港”(洋山深水港、外高桥港、浦东空港)、“三区”(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形成我国重要的口岸集散功能载体;依托大型展馆设施和上海世博会场馆的后续利用,形成具有商品信息、商品展示、商品交易、跨国采购等功能的载体;结合虹桥商务区建设,打造长三角高端商务区和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标志性新平台。依托产业基地布局和物流园区布局,形成具有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等功能的载体;依托黄浦江、海港、空港等区域,形成具有航运交易、航运服务等功能的载体;依托服务外包示范区和专业园区,形成具有服务外包功能的载体;依托地标性商业布局,形成具有国际购物功能的载体;依托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各区县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商贸功能区载体。

  

  6.营造国际一流水平商贸环境

  

  进一步提升设施环境水准,加快洋山国际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搞好会展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环境,注重市场开放、公平竞争、企业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立法、执法以及仲裁服务;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建立贸易紧缺人才教育培训和人才市场体系,形成国内外贸易专业人才的吸引机制;建设一流人居环境,全面实践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建设国际国内认同的最宜居城市;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商务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四、推进服务全国的贸易和投资促进平台建设

  

  “十二五”期间,以推进服务全国的贸易和投资促进平台建设为重要抓手,显著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服务功能和国际化水平。

  

  (一)建设国家级会展设施平台,提高会展业发展水平

  

  规划和建设中国博览中心国家级国际会展场馆,提高中国在世界会展业的地位和影响力,吸引国际会展资源,促进上海发展成为国际会展中心城市。进一步做专做强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上海)国际跨国采购大会、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国家级品牌展会,做专做强世贸商城等展馆的常年展示,大力培育进出口商品博览会和国际专业展。加强对全市会展场馆和配套设施的统一规划,制定关于本市鼓励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修改《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启动会展业行业标准建设。

  

  (二)建设国际贸易和海外营销促进平台,构建全球贸易网络枢纽节点

  

  建设国家级产品设计与贸易促进中心,吸引全球设计资源,带动自主品牌商品发展和出口产品附加值提升。在浦东“三港”、“三区”、虹桥商务区、五角世贸商城、长风生态商务区、世贸商城等地区建设全国性进口商品基地,国别商品中心和各省市商品中心,长三角地区消费品和重要工业原材料进口交易平台。建设国家级汽车零部件、中医药出口基地,进一步建设出口加工区,完善国家级跨国采购平台,搭建全国商品国际市场推广平台。拓展海外营销网络,形成世界主要商务城市贸易和投资服务网络布局。

  

  (三)建设中国技术进出口促进平台,加快服务贸易发展

  

  建设中国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项目,集技术进出口交易咨询、交流展示、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综合服务于一体,同步推出网上交易平台和常态化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展。提升上海软件外包国际峰会品质,完善外高桥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功能,在浦东先行先试服务贸易开放示范区,完善和深化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按照“发展高端、承接离岸、完善功能、集聚总部、区域合作”的总体思路,营造服务外包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依托主题商贸功能区,打造一批相应的电子商务功能区,构建全球性资源配置平台。构建电子商务产业和创新集群,鼓励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集聚,推动电子商务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应用模式创新,构筑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的网上载体。鼓励市、区县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成立网络销售机构,在采购、仓储、销售、配送及商品展示等各环节建立专业的网络平台。推动南京路、淮海路、四川路等商业街和一批上海老字号品牌的网上销售,构建网络特色商业街。扶持中小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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