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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办发[2011]90号
【颁布时间】 2011-09-27
【实施时间】 2011-09-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6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覆盖全域成都户籍人口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是市委、市政府为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实现我市城乡居民自由迁徙、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高度,正确认识建设公民信息管理系统的重大意义,积极支持、全力参与,共同推进系统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领导,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门的承办处室,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联合办公机制,不定期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熟悉业务的人员联合办公开展工作。各区(市)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所属部门配合系统建设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查。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公民信息数据维护工作纳入市政府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由市政府目督办、市政府效能办牵头制定量化考核的具体细则,组织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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