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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的反走私、海防和口岸管理的职责。 (二)划出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全市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 (三)加强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职责。 (四)不再管理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督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六)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七)做好市长专线电话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社情民意和重要情况。 (八)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负责收集、整理、编发和上报各类重要政务信息,指导全市各级政务信息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机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做好保密工作。 (十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海防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四)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立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和22个职能处室。其中: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应急综合协调处和应急预案管理处。 (一)秘书处。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公文的收文、分发、运转、拟办、核稿、印制、备案和归档等工作;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材料准备、记录、纪要整理;负责管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印章和介绍信,制发由市政府颁发的印章。 (二)信息处。负责组织全市政务信息网络建设,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编报工作;参与综合性的调查研究。 (三)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全市政务调研网络建设,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实施开展调研分析,提出建议意见;参与市政府工作报告等综合性材料和市政府重要文件的起草。 (四)综合一处。负责组织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工作报告、市长的重要讲话稿;负责市长日常工作安排、文电处理和批示办理的组织协调;负责市长重要活动的协调、衔接和落实工作;负责市长分管联系部门公文协调、衔接工作。 (五)综合二处。负责常务副市长日常工作、会议、活动等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起草常务副市长的讲话材料;负责常务副市长批示的传达、督办;负责常务副市长联系部门的公文办理和工作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