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元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发[2011]26号
【颁布时间】 2011-09-23
【实施时间】 2011-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9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十二五”时期控制数量与优化结构的矛盾是我市人口发展的主要矛盾。必须统筹兼顾数量与结构的关系,把握矛盾的最主要方面,着力创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人口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结构问题。

  

  (二)坚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把握人口自身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着眼长远、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人口计生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盘棋”工作格局,夯实城市社区、居民小区人口计生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

  

  (四)坚持民生优先促进和谐。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处理好人口与发展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关注计划生育家庭的现实利益和切身利益,全面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与改善民生、增进家庭发展能力的同步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五)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治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相关部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责任体系,加强人口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统筹协调,坚持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效应评估。

  

  三、发展目标

  

  我市“十二五”期间人口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7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不突破5‰,总人口控制在320万人以内。提高人口素质,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推动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均衡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8%,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5.5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5年,文盲率控制在2%以内,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实现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生殖健康等服务均等化,人口期望寿命达到75岁。初步建立应对老龄化的政策体系,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8左右,家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加快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全面建立“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工作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

  

  1、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违法人员责任追究数据库,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估,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完善人口计生部门、乡镇政府和相关专业执法机构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增强执法的实效性。严格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公职人员、公众人物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2、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补充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有关新机制建设及基础建设项目见后表)。认真实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增强奖励政策的吸引力。推广节育手术保险,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政策,建立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定期免费检查制度。开展生育关怀,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免费再生育服务制度,扩大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覆盖面。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就业培训、集体收入分配、林权制度改革、扶贫开发、征地补偿、社会救助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给予优惠。继续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

  

  3、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巩固扩大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灾后重建成果,加强管理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服务实效。继续加强各级服务站(所)和村服务室,新建8个优生实验室,装备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所需的车辆、诊疗和信息服务管理等设备,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科学规范的服务体系和技术服务质量安全体系。加强孕前管理和服务,大力普及避孕药具应用知识,提高避孕节育措施及时有效率。继续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便捷、高效的避孕药具配送系统和药具不良反应监控系统,降低意外妊娠率、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全面推行优质服务,创建1个“省优”,力争创建1个“国优”县(区)。继续做好“5.12”汶川特大地震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服务。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