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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107号
【颁布时间】 2011-09-22
【实施时间】 2011-09-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9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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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目标

  

  我省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其他地方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大大提高。地震发生后,能够快速向社会公布震情灾情。

  

  二、建设内容

  

  (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每个县(市、区)各建一所高中、初中、小学示范学校。其他地区各县(市、区)各建一所防震减灾示范学校。

  

  (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利用省防震减灾指挥中心现有场地,建设省防震减灾科普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各省辖市利用现有条件各建一处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其他省辖市共建三处,并免费向社会开放。

  

  (三)防震减灾科普精品创作。动员社会力量,创作一批适合不同社会群体、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精品,利用公共传媒,将创作的科普精品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四)防震减灾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设集地震震情、灾情速报、知识普及功能于一体的地震信息发布技术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强化政府领导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保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经济综合宏观调控、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全面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制,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制

  

  以推进防震减灾管理工作、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能、提高防震减灾能力、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各省辖市、县(市、区)地震工作管理机构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

  

  (三)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将防震减灾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积极探索非公共财政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渠道,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

  

  (四)实施人才强业战略

  

  人才资源是防震减灾事业的第一资源,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业战略,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制定完善科学合理有效的人才政策,重点培养职业化的管理核心人才、高素质的业务基础骨干和高层次的科技领军人物,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五)推进地震科技创新以防震减灾任务需求为导向,统筹科技发展布局,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构建科技创新和评价体系。促进科研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努力提升防震减灾事业的科技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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