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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元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办发[2011]33号
【颁布时间】 2011-09-22
【实施时间】 2011-09-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9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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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经济建设科

  

  承担工业、交通、粮食、供销、环境保护、质监、安监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经济建设、商贸流通、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财政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十一)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务、气象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研究财政支农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支农专项资金和农口救灾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以生产资料为补助对象的有关补贴兑付及监管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十二)社会保障科

  

  承担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财政资金;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指导编制并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十三)企业科

  

  拟订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市级财政支持有关行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及相关专项资金;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信息收集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相关工作。

  

  (十四)投资管理科

  

  承担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国土资源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能源、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和支出政策;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财政政策;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预算管理;拟订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决算监督;承担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十五)外事外债金融科

  

  负责全市非贸易外汇管理;拟订外事财务制度,承担市级涉外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参与市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涉外、商务发展财政财务政策及财务制度,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全市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建立偿债机制。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编制国有金融资本预算,负责监缴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负责实施对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管理全市政策性金融业务。

  

  (十六)会计科(行政审批科)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提出全市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负责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拟订全市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管理评审专家、供应商信息库;负责审核市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市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十八)农业综合开发科(广元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和管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十九)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6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会计师1名,广元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0名。

  

  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按市委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按市委规定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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