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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加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加强易灾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全省规划治理小流域200条,对21个县(市、区)进行石漠化治理,重点推进韶关乐昌、乳源两个国家级试点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6、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进广州市、茂名市列入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完成东莞市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大力开展县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降低农业用水毛定额。加大工业节水力度,减少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加大生活节水力度,降低城市综合生活用水量和居民生活用水量,不断提升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 (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制定主要江河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和市、县(市、区)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强化流域水资源管理协调机制,实行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发挥水库防洪、供水、发电和生态保护等综合效益。划定地下水限采区和超采区,实施地下水取水总量和地下水位控制。 2、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制定地方用水标准。强化取用水大户的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重点抓好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用水大户的取水在线监管,推进灌区尤其是大中型灌区的取水计量管理和自备水源取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推进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管理制度。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节水减污,鼓励应用海水、微咸水、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3、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提出排污总量控制意见。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核减用水年度计划,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按照水功能区划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严格水质目标管理,依法和科学开发利用水资源。 (六)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水管单位内部制度改革,严格资产管理,合理定编定岗,规范资金管理,逐步实现养护市场化。加强工程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完善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合理提高非农业用水价格,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落实好超定额取水累进加收水资源费政策。 2、加强水利法制建设。加快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推进《广东省水文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条例》立法。争取出台《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与《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水资源保护办法》。开展制订《关于加强水库水资源保护的若干规定》、《珠江三角洲网河区河障清理实施办法》的前期调研。 3、大力提升水利行业能力。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全面提升广东防灾减灾、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建成一批国内一流的水利科技平台,充分发挥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和水利重点科研基地的优势,力争建成河口水利国家工程实验室,恢复建成广东省灌溉中心实验站。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实现从河流泥沙监测向中小流域水文水保监测评价和水环境监测的转变。 4、提高水利应急管理能力。依法科学防控,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应急法规和预案编制,建立应急管理预案制度,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市、县、镇、村四级应急预案台账的基础上,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重点落实预警和组织人员转移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防御超强台风应急机制,加强防旱抗旱和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能力。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民兵轻舟队、专业潜水队和飞行大队等队伍建设,加快筹建佛山、湛江、韶关、汕头等专业潜水队队伍。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设全省及跨省各类应急三防工程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省电子沙盘指挥系统,构建全省地形地貌与地面实况三维场景。在粤北重点区域建设低温冰冻监测网,搭建低温冰冻灾害防御决策支持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