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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终[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04
【实施时间】 2012-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0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10.推进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进一步完善学校继续教育归口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本市普通高校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优势,承担和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引导和资助高校创建非学历教育品牌项目和继续教育特色课程,面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满足本市日益增长的教育培训和终身学习需求。

  

  五、整合社会各类教育文化资源,积极开展各类学习活动

  

  1.举办第八届上海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举办第六届诗歌创作和家庭讲故事比赛和第六届学生与市民网上读书论书等特色活动项目。

  

  2.结合“东方讲坛”、“上海书展”、“上海读书节”以及“科技节”、“文化节”、“艺术节”、“旅游节”等传统品牌学习与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市民学习活动。

  

  3.继续推进市民语言文字工作。在全市各社区学院中继续开设市民普通话课程,为市民学习搭建课堂、网络等学习平台,提高市民普通话交际能力。

  

  六、推进制度建设,加强终身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1.完成《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释义)的编写工作,加强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理念的宣传普及工作,推动相关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

  

  2.加强课题研究工作。完成《老年人学习团队现状的调研》、《老年人学习场所的功能建设和推进机制的调研》、《探索开展终身学习推进员队伍建设》、《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建设的调研》。

  

  3.编撰相关书籍。做好《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白皮书(2010)》编撰出版工作。做好《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简报》编发工作。指导办好《上海社区教育》、《长三角终身教育》、《成才与就业-终身教育专版》、《康复-老年教育专版》等杂志。

  

  4.围绕市委九届十六次全会提出的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组织专家学者在本市主要报刊发表有关理论文章,组织拍摄有关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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