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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1-12-27
【实施时间】 2011-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1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智慧厦门2015行动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二是继续做好“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工作。在“十一五”期间数字图书馆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基础上,继续提升我市数字图书馆的信息化水平,为市民提供在线学习服务。

  三是开发科技信息资源,完善科技文献共享系统。积极开展网上科学普及和成果推广,提升市民科学素质。

  2、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构建健康城市

  建设新一代医疗信息化服务设施。通过信息化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通过厦门医疗云建设,整合各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软硬件信息资源,实现医院信息化集约型建设,防止重复投资和浪费。把医疗信息化建设重点从解决就诊效率提高到健康管理上来,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个性化服务。

  

  重点工程6:医疗云

  使用云计算技术,改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分散重复的信息化建设模式,实现数字医疗设备资源共享,降低投入和管理成本,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一是医疗数据中心建设。在迁移各厦门公立医院it设施至统一的云中心的同时,基础设施资源(计算、存储、网络带宽、数据库等)进行虚拟化和池化管理。

  二是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建设统一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电子病历、收费、医嘱、检验、影像、体检、运营、后勤管理等功能模块,在此基础上向我市公立医院提供统一的软件服务。

  “十二五”期间,通过医疗云建设,厦门市各医院将全面实现全市所有医疗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各医院上线运行临床路径管理系统、住院病人腕带识别系统、远程医疗系统等,建设医院物流系统,加强耗材管理,进行数据挖掘,提升公共卫生管理水平。推广居家看护,建设住家病人监测等系统,全面实现网上挂号,满足群众就诊、自我健康保健、临床管理、科研教学及事故查询等需要。

  3、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国以及跨地区的社保之间的互联互通工程将会启动实施。适应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对社保、就业等信息共享协同的需要,通过对现有系统的升级改造,建设多层次、多功能、跨地区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多险种和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劳动保障、民政、卫生等各级管理机构的多部门联合管理和协同服务。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对医疗保险报销、药店药品销售、养老等资金和补贴流程的监管,确保社保资金安全。

  4、推动文化事业信息化发展

  通过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一方面通过各种信息化渠道,向市民提供积极向上的文化产品,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另一方面,加强互联网治理,抵制不健康的文化内容,从技术上防治不良信息的传播。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弘扬具有厦门特色的文化精品。推进动漫文化发展,结合中移动手机动漫基地和中电信动漫运营中心的建设,面向全国提供优秀动漫产品,做大做强我市动漫产业。加快数字电视、电子娱乐、数字图书馆等服务行业的发展,引导文化创意产业与信息化的融合发展。

  

  重点工程7: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对厦门现有各门类的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和加工整合,并通过厦门文化信息网、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方式传送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等,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市范围内的共建共享,改善和提升城乡基层群众的文化服务。

  一是整合开发文化信息资源。通过数字化加工使文化信息资源成为全民的共享资源,坚持藏用并重原则,整合数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及广电、教育、科技、农业等部门的优秀数字信息资源,推进文献、曲艺、音像资料等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保存、开发和应用,支持动漫、出版、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制作的发展,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

  二是建设海西文化信息平台。与中央各部门、各地方的相关系统和工程项目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利用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的网络平台建设海西文化信息平台,加强文化信息的传播。

  5、推进信息化示范社区建设

  重点抓好若干社区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建立社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务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物业服务、资讯服务等一站式数字化综合服务,并注意总结经验,加以推广,营造数字化新生活。

  (四)经济领域信息化

  1、推进企业信息化

  优化企业信息化的环境。加强对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协会、联盟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推广saas服务模式,降低企业信息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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