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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执行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监测评估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各部门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附件:1.“十二五”主要助残服务项目 2.“十二五”主要能力建设项目 附件1: “十二五”主要助残服务项目 1.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为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和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介、早期康复教育工作机制。 2.重点康复救助工程:帮助6.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适配2.5万件辅助器具。 3.阳光助学计划:为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学前康复教育资助。 4.残疾人就业工程:扶持城镇新就业残疾人5000名。 5.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工程:扶持创建 25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6.阳光家园计划:对2000人次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助。 7.温馨安居工程:帮扶6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为25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环境改造。 8.残疾人文化建设工程:在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支持市、区县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市、区县两级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9.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器材器械,建设一批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 10.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注册助残志愿者达到3万人,受助残疾人达到 28万人次。 附件2: “十二五”主要能力建设项目 1.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新建、扩建、改造:督促应建未建设施新建,建设规模未达标的设施扩建,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2.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建设一批专业化的市、县级骨干残疾人康复机构。 3.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社区康复站。 4.骨干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建设一批专业化的市、县级骨干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5.特殊教育机构建设:各区县都要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6.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各级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7.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建设覆盖20万残疾人口的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 8.科技助残行动计划:鼓励、推广残疾人科技创新、科技助残项目。 9.残疾预防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建设: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对主要致残因素进行监测和分析,为残疾预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0.残疾人事业专业人才培养: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服务、体育健身、维权等专业人员和残联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