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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数据来源:发展改革部门 3.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 指标解释:指创造单位gdp所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指企业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计算方法: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gdp(万元)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4.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占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万吨)÷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与城市污水排放量的比率。 计算方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万吨)÷城市污水排放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发展改革部门 6.林荫路推广率(%) 指标解释: 指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计算方法: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千米)÷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千米)×100% 数据来源: 城市园林绿化部门(须提供遥感测试基础资料及遥感测试图片) 7.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指标解释:指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出行的总人次占城市出行总人次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步行交通出行人次+自行车交通出行人次+公共交通出行人次)(万人)÷城市出行总人次(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8.住房保障率(%) 指标解释: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累计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的比重。住房保障包括货币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住房实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 计算方法:住房保障率=已保障户数(户)÷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户)×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9.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 指标解释:指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占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的比重。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 计算方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当年实际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套数(套)÷当年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套数(套)×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