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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关心重视特殊教育 实施国家中西部特教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市特殊教育中心扩建工程,改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等基础设施,提升办学层次,将其建成全市特教示范校。建立残疾青少年职业教育中心,为残疾儿童少年创造自立自强的发展条件。落实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政策,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职业教育能力。 (六)优先发展民族教育 继续实施“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回民中小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把固原回中办成全市乃至全区民族示范学校。实施“回民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计划”,通过在职培训、选派培养、挂职锻炼等形式与途径,加快民族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养步伐,推动民族教育发展。在全市回民中小学挖掘开发具有少数民族特点的校本课程,引导学校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充实教师队伍,改善教师学科结构,全面提高民族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注重德育实效,完善德育工作模式与评价机制,积极推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效衔接,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健康发展。深入实施“全区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工程”,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到2015年,使85%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全市中小学体育艺术设施建设,广泛开展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活动。积极开展德育示范校、和谐校园创建和中华经典诵读、校园童谣传诵等活动,加强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在全市中小学普及《固原市地方课程教材》的应用,激发广大青少年热爱家乡的人文情怀。 (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发展职业导向为主的非学历教育,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与公共教育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优势实现教育资源的最大开放,提高教育资源社会共享率。倡导全面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加快学习型组织建设。 (九)支持发展民办教育 切实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合作办学或独立办学。重点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积极支持民办学前教育,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重大教育改革试点 “十二五”期间,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开展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办教育发展3项重点教育改革试点,力争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1、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和“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主动服务”的管理模式。积极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有计划的补充幼儿园教师。建立学前教育投入长效机制,保证公办幼儿园运转,将幼儿园建设、园长和教师培训、扶持民办学前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范畴,建立家庭困难幼儿资助制度,力争让所有儿童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以市区、彭阳县为主开展先行试点。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广,形成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网络。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以彭阳县为试点,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改革、结对帮扶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制度改革,着力促进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中小学管理水平。到2013年,使彭阳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模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质量优质化,成为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累经验。 3、民办教育发展改革。着力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支持办好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民办学校,重点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和民办中职教育。2012年前,完成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优惠政策等文件的制定,建立民办学校奖励补助和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个人以独资、股份、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教育。到2015年,民办幼儿园幼儿人数达到全市幼儿人数的50%以上。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审批制度、年检制度和教学督导制度,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