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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办函[2012]9号
【颁布时间】 2012-01-18
【实施时间】 2012-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88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营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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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问题。

  1.发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国家和省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但不同程度存在着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民营企业办事难、负担重的问题。

  2.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民营企业重工业比重过大,低附加值企业较多,技术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弱,部分企业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突出。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民营企业无论从规模上还是发展速度与质量上都存在较大差距。

  3.部分生产要素供给不足。融资渠道少,资金短缺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中小规模民营企业项目很难列入重点项目,用地困难大。适用人才短缺,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扬,企业盈利水平降低。

  4.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技术和产品比重低,企业研发费用投入不足,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能力较弱。

  5.转变发展方式和节能减排压力增大。部分民营企业仍处于粗放生产经营阶段,资源依赖型企业多,粗加工产品多,精加工产品少,由于投入不足、人才匮乏,转变发展方式难度较大。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面临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民营钢铁企业和重化工企业、建材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

  二、“十二五”期间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民营经济具备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首都经济圈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冀中南地区被列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首都新机场将在北京市和廊坊市交界处兴建。这是我省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新的重大历史机遇。牢牢抓住和利用好这些机遇,我省民营经济就能够实现大发展、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经济发展战略,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推进民营经济产业、产品和组织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民营经济质量、效益和企业素质,保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末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

  实缴税金年均增长16%以上,到2015年末占全省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5%以上。

  出口产品交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末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左右。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末占社会总投入的比重达65%以上。

  到“十二五”末,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70%以上。

  三、“十二五”期间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民营工业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促进两化融合。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做精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到2015年,第三产业比重争取占民营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二)积极推进全民创业。新建改建100家较高水平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到“十二五”末总数达到400家。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全民创业活动,新建一批小微型企业,全省每万人拥有民营企业个数达到35个。

  (三)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到2015年,全省培育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50个,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120个,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产业集群300个;全省50%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全省各类产业集群,产业集群经济总量占全省县域经济总量的50%以上。

  (四)合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形成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集团)100个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100至500亿元民营企业(集团)50个以上,年营业收入500至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集团)8个以上,年营业收入100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集团)力争5个以上。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每年选送100名民营企业家到高等院校进行系统进修培训,对1000名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对10000名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专题培训。到2015年,全省建成100个省级人才培训基地,全省民营经济人才总量达到350万人,其中,管理人才10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75万人,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17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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