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加强金融统计基础工作,提高金融管理水平。一是建立信贷投放各类数据平台,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数据统计,以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统计数据为准;县区新增公司类贷款数据统计,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数据,由市政府金融办统计;银行贷款投放预期统计,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已批复尚未发放的企业和项目贷款、上报待批复的企业和项目贷款等数据,由市政府金融办统计;企业和项目贷款融资需求统计,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外经贸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由市政府金融办汇总统计数据为准。二是建立社会融资总量数据平台,以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委、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协会提供的月度统计数据,由市政府金融办汇总统计数据为准。三是建立拟发行债券企业数据平台,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四是建立拟上市企业数据平台,由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四)健全奖惩机制,促进信贷投放 市政府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奖励,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进一步完善对县区金融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金融工作列入县区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促进县区加大融资力度、扩大融资规模;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适当提高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大、贡献突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财政资金存放比例。 附件:1. 抚顺市政府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抚顺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奖励办法 3. 2012年度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参考指标(略) 市政府金融办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1: 抚顺市政府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奚克路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浩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万超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成 员:王金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达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李 振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扬福 市财政局局长 白 英 市规划局局长 黄恒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振东 市建委主任 李立生 市房产局局长 祁 伟 市农委主任 张 哲 市服务业委主任 王 咏 市外经贸局局长 李德明 市环保局局长 赵淑云 市统计局局长 周立成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奇志 市国税局局长 王进春 市地税局局长 付 学 市工商局局长 张晓宇 市法院副院长 冯 斌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 兵 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行长 李延智 市银监分局副局长 杜 鑫 抚顺县政府县长 金 辉 清源县政府县长 那学成 新宾县政府县长 杨 威 新抚区政府区长 鲁 波 望花区政府区长 姜群大 东洲区政府区长 朱光明 顺城区政府区长 夏红军 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办公室主任徐万超(兼)。 附件2: 抚顺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增强金融在支持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效的推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的合理增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保证各项货币信贷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度扩大信贷规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第三条 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在地方预算中安排,奖励办法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 奖励范围 第四条 此办法奖励范围为我市下列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抚顺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抚顺分行、中国银行抚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抚顺分行、交通银行抚顺分行、中信银行抚顺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抚顺市分行、抚顺银行、锦州银行新宾支行、锦州银行清原支行、省农村信用联社抚顺办事处、沈抚农村商业银行、沈东村镇银行、启运村镇银行、银通村镇银行、丰源村镇银行、清原村镇银行和启通村镇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