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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规划发[2012]18号
【颁布时间】 2012-01-13
【实施时间】 2012-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2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十二五”期,我国沿海港口将重点开发建设一批新港区,预计新增深水泊位440个。这些港区大多是在原有自然岸线基础上开发建设,对于沿海湿地,水生物种的保护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上述新形势和新要求需要我们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加大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力度,重点开发研究相关保护技术,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引发重大生态问题。

  3. 节能减排压力日益增加,要求加快低碳交通体系建设

  作为“三大碳源”之一,交通运输业碳排放占据比例较大且增长较快,是我国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因此,迫切需要推进低碳交通技术、政策的研究和推广实施,开展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和节约能源的工艺改造,鼓励发展清洁运输装备,加快淘汰更新高能耗的运输和装卸装备。切实把低碳发展的理念落实到交通建设和运输的各个环节中,促进行业主动适应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尽快建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交通体系。

  4. 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规模迅速扩大,要求进一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战略措施,也是转变交通发展模式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期交通基础设施总量仍将快速增长,部分地区还将开始出现较大规模的国省道改造和基础设施大修养护。预计到2015年,全国公路网对占用的土地资源较目前将再增长15%左右;沿海港口深水泊位占用的岸线资源也将增长约20%。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大量土石方使用和废旧建材堆弃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这些都需要不断提高土地、岸线等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大力加强疏浚土、废旧沥青等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在行业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等领域增加支持力度和科技投入,研究制订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推广政策。

  5. 行业发展实现绿色转型,要求完善行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交通运输行业要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交通发展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为保障绿色交通发展目标的实现,“十二五”期,应加强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监测、统计等方面的建设,增强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决策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进一步理顺各级交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增强环境保护管理的执行能力。在建设工程的生态环保技术示范与推广方面,需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和技术规范,提升示范和推广的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目标为引领,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先导,以交通运输行业加快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为契机,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支撑,着力加强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行业环境保护监管水平,不断完善行业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交通运输业。

  (二)基本原则

  立足行业,适应发展。交通环境保护应立足于我国交通运输业发展的特有阶段,适应新时期国内外形势对行业发展的要求,在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将环境保护作为推动行业发展模式转变,建设现代交通运输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的重要切入点和推动力。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系统全面的考虑规划、建设、运输等环节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染事故应急等领域的环境问题,明确各级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单位、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消费者等不同责任主体的环境保护职责和义务,实施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在政府职责范围内,需要主动作为,加强监管,发挥主导作用;对于企业和消费者的责任,则需实施积极的引导政策和措施,促进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交通运输环保工作的全面均衡发展。

  重点突破,有序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历史问题尚未解决,新问题不断涌现的局面,“十二五”期,应紧密结合行业发展、政府职能和公众需求,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应急能力建设、行业环保监管等方面选择问题突出、需求迫切、条件成熟、效益显著的领域优先重点建设,并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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