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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青奥会筹备、公共文化建设、宗教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法检两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和检察、为创新驱动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的报告,对《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做好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 4、支持政协围绕省市党代会提出的南京发展定位和战略重点,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就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文化为魂战略等重要课题议政建言。 5、把“关注民生”宗旨贯穿政协工作始终,做好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群众呼声;发挥政协委员宣传和教育界别群众的作用,使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深入人心,为打造幸福都市贡献力量。 6、提升政协民主监督成效,拓展民主监督的知情、沟通、反馈等渠道,通过召开政协例会、调研视察等多种形式,推动政协建议案所提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7、认真研究政协界别设置和委员提名推荐、协商确定问题,对换届时政协界别的设置、政协委员名额及推荐产生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8、全力推进“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建设和“扁平化”社区管理,城市社区“四个一”覆盖率达100%,农村社区达80%以上。 9、开展党建带工建“四统筹一创争”活动,实现全市工会组织动态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均达90%以上;加大新建中小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直选力度,实现200家非公企业实现工会主席直选。 10、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保全市已组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规范率达88%以上;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对小企业覆盖率达85%、规范率达82%以上。 11、推动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作,企事业单位创建参与面达 80%以上,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规范化率达95%以上,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面达85%以上。 12、统筹推进区域化团建,进一步推动非公企业、外来务工青年群体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探索依托行业协会组织建团,不断扩大共青团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13、制定《南京市2012-2016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结合社委会换届,动员更多女性参与民主竞选和基层民主自治,确保社委会普遍设有妇女委员。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拓展“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 三、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五大关系和谐 1、加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班子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2、全面落实市委与省委统战部同城共建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各项工作举措。 3、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表彰大会暨民族工作会议,加强宗族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成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协会换届工作。 4、加强对市工商联换届工作的指导,确保圆满完成换届任务。 5、贯彻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创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同心工程”、“感恩行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6、加强统一战线“六支队伍”建设,制定《2012-2016年南京市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工作规划》,选拔和推荐优秀党外干部到各级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7、加强与港澳台和海外重点社团、人士的联系,加大引智引才引资力度,为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赢得最广泛力量支持。 四、实施法治建设工程,切实提高依法治市水平 1、做好“六五”普法推进年各项工作,制定实施“法治与青奥同行”行动计划;推动普法品牌建设,深入开展“法律人在行动”活动,在地铁、公交等移动电视上开办“法治快车”法制宣传栏目,城镇普法知晓率达 85%以上;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区(县)级、市级、省级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分别达95%、85%、1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