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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建立法治建设工程评价评估指标监测体系,争创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市,提升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3、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配套完善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积极推进法治政府、法制机关建设。 4、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推进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在城市扬尘、生活垃圾管理、地下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立法,逐步建立“最严格、最先进、最严厉”的地方环保制度;推进城市管理制度建设,在停车场管理、地下空间管理、拆除违法建筑管理、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立法。 5、建立政府法制监督系统,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做好全市行政权力事项统一扎口管理和相关信息规范工作;创新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落实前置审查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专项检查。 6、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机制,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创优活动,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执法、执法监督人员的管理,将执法辅助人员(协管员)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7、进一步拓宽行政救济渠道,在区县试行行政复议案件相对集中审理制度,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探索建立由市政府负总责、市法制机构牵头的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全面推进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8、制定并落实2012年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 9、建立健全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风险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风险隐患、强化社会管理的对策建议,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0、制定实施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加强社区(村)、街道(镇)两级信访工作场所、队伍和制度建设,实现基层信访工作“有人干事、有场所办事、有制度规范事”。 11、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建设。 12、提高警务机制建设效能,加强动态警务、专业警务、合成警务、信息警务和规范警务建设。 13、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专业服务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低保边缘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14、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在高科技企业聚集、司法诉求量较大的工业园区、科技园区派出检察室或设立检察工作站。 15、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服务全市创新驱动战略。 16、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现全市“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命名率达90%以上。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1、对市、区县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和调整,做好简政强区县强园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行政区划优化、“三定”方案优化等改革工作,通过层级优化和事权划分,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继续开展高淳县阳江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2、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制定全市政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启动建设公众满意度培育体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4、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集中式受理、协同化办理、智能化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督查,重点对进驻部门、进驻项目、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进行督查,推动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5、加强“12345”政府呼叫热线建设,健全“全面覆盖、渠道畅通、上下一体、信息共享、群众满意、高效落实”的四级民生诉求办理网络体系,完善监管督办机制,优化民生诉求绩效考评办法,打造全国一流的政府民生服务热线。 6、进一步健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开展“百企走访”与“联系市民、服务百姓”活动,实实在在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7、结合区县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优配强区县领导班子,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为区县政府班子选配一批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面向公、检、法系统,选配区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长”,推动干部交流。 |